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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明冠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罗书章、彭辅顺、非独立董事闫勇,其中主任委员有会计专业人士罗书章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2021年4月21日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一致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一致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2021年8月24日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一致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一致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2021年12月31日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完成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和经营关系。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同时,我们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客观真实、可信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也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办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6、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议了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等议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恪尽职守,强化监督职能,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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