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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职,现就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比2/3,分别为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独立董事张伟先生和董事长李屹先生,独立董事汤谷良(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主任。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比2/3,分别为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和董事长李屹先生,并由独立董事汤谷良(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主任,符合监管要求。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共召开了6次会议及3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的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财务报表沟通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及建议作用。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年审会计师单独沟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组织情况、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审计主要事项说明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及管理建议等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程序到位,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认可其专业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对公司的财务和内控审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3、审核外部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认为费用合理。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并修订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关注相关审计关注的进展情况,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 总体工作评价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继续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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