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或“公司”,证券代码:
300367,证券简称:*ST网力)于2022年4月13日至4月26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2022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期间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依然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形。
公司目前面临大量账户被冻结查封、涉诉案件递增、人员大量流失、大量债务到期不能偿还、资金流十分紧张等严重困难,同时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业务合同锐减,2022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小于 1,000 万元,业务开展艰难,目前公司经营十分困难。同时由于公司大量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无法正常通过其他银行账户进行日常结算业务,已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影响。鉴于公司目前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12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网力”,证
券代码仍为30036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详见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5);
(四)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8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网力”变更为“*ST 网力”;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0),预计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130,000万元至-90,000万元。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3、公司存在经营困难风险。公司目前面临大量账户被冻结查封、涉诉案件递增、人员大量流失、大量债务到期不能偿还、资金流十分紧张等严重困难,同时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业务合同锐减,2022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小于 1,000 万元,业务开展艰难,目前公司经营十分困难;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2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