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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1号)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676,567股,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结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雪榕转债,债券代码:123056)的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507,600,151股。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业绩不达标暨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455.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合计455.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7,600,151股减至503,044,15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7,600,151元变更为503,044,15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目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91.1296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304.4151万元。
第十九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3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0万股,于2016年5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直接退市。但公司退市后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条件的,公司可委托主办券商办理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事宜。公司股份总数为44,191.1296万股,均为普通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3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0万股,于2016年5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直接退市。但公司退市后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条件的,公司可委托主办券商办理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事宜。公司股份总数为50,304.4151万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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