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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53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法治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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