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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叶罗沅先生、燕学善先生、苗月新先生,以上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日。

报告期内履职的独立董事个人履历情况如下:

叶罗沅先生,198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7月至2008年9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师;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任麦楷博平(北京)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广州邦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1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香榕(天津)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4年4月至今,任广东锦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燕学善先生,198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2010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苗月新先生,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1987年7月至1993年6月,任山西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教师;1993年7月至1999年8月,任广东省增城市增城经贸企业集团公司干部;2002年7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师,现职称教授;2005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叶罗沅

9 9 0 0 0 否 5燕学善

9 9 0 0 0 否 5苗月新

9 4 5 0 0 否 5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独立董事在参加股东大会时仔细阅读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运作情况。2021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了会议,未出现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每次会议前,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研究,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出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职责范围对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均投了赞成票,公司2021年度所有议案均全部表决通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规范运作。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议案投了同意票。

(三)现场考察及持续情况

2021年,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和沟通,部分事项会前公司及时提供我们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如实回复我们的询问,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畅的沟通,我们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勤勉尽责且保持客观独立,在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议案》,经审阅上述议案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等材料进行认真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现金分红情况

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2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违法承诺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信息披露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保护了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年,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1年,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规范,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不存在需予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罗沅、燕学善、苗月新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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