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2年4月25日召开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中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度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 | 销售费用 | -10,126,883.43 | -6,537,895.06 |
营业成本 | 10,126,883.43 | 6,537,895.06 | ||
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将其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43,578.15 | -8,887,914.1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243,578.15 | 8,887,914.12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