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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47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下称“重大信息”),并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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