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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02,573.6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323,372,157.75元,减去债务豁免导致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7,724,754.07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8,399,485.49元,公司盈余公积金余额为10,813,961.16元,公司资本公积1,956,367,977.64元。

由于2021年公司业绩亏损,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故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公司业绩亏损,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故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2021年公司业绩亏损,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故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2021年公司业绩亏损,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故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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