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雪婷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9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851,715.8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08,705,637.86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
自2021年5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703,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528%,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8,210,824.64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68,210,824.6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7.75%。2019年度至2021年度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7.78%,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在2021年度已实际使用0.68亿元资金用于回购股份,在充分考虑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并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6、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2.70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议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前述授信相关的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银行授信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办理2022年度银行融资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8.50亿元。其中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3.50亿元,以及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