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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公司监事会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2021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5、2021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9、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

益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9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日常运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查阅公司财务情况,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公司完善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控制,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21年,公司根据子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变化等实际情况,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并核销资产,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来,监事会将严格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四、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并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

未来,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优化业务流程,持续改进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规范内部监督检查,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大监督的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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