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土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2-028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3.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00《关于第六届董事津贴的议案》
7.00《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分别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五)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2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学礼、王成魁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8793012联系传真:010-88799850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邮政编码:100144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353 。

2. 投票简称:东土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3.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00《关于第六届董事津贴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