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1月7日至 2021年12月9日期间,本人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6次,这15次会议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参加会议 |
董事会 | 9 | 5 | 4 | 0 | 0 | 否 |
2.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认真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发表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3月30日 | 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变更动力锂电池湿法隔膜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方案暨关联交易; 注销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同意 |
2021年4月26日 | 2020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2021年5月27日 | 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 同意 |
2021年7月19日 |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同意 |
2021年8月12日 | 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 | 同意 |
2021年8月13日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同意 |
2021年8月26日 |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和大股东为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 同意 |
2021年10月20日 |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 同意 |
2021年11月22日 |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修订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动态,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仔细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公开、透明的原则,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核查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及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从而促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名芹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