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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9.64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4,760.36万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6,480,245股,发行价格为94.41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930.4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8,799,509.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1,200,420.7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7,709.4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9,478.04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备注
1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9,247.219,247.218,883.9096.07%已结项
2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9,726.999,726.998,079.7483.07%已结项
3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33,005.37---已终止
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5,015.5215,015.526,951.9346.30%
5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332.00已终止
6补充流动资金27,895.3627,895.3628,311.94101.49%已结项
7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5,537.915,537.915,396.9197.45%已结项
8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10,000.009,608.7096.09%
9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28,672.956,974.7024.33%
合计104,760.36106,095.9474,207.83-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

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2.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133,315.52133,315.5223,422.38-
1.1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99,877.1899,877.1821,727.7321.75%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1.2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33,438.3433,438.341,694.655.07%
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64,608.6764,608.67--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195.8550,480.4030,079.2559.59%
合计248,120.04248,404.5953,501.63-

二、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概况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建筑面积4,630平方米,配套建设辅助公共设施,购置相关研发检测设备和先进设计工具,设立掺杂和沉积工艺技术研发部、湿法工艺技术研发部、自动化技术研发部、新技术研发部、生产工艺技术研发部,并搭建温场分布模拟测试平台、气场分布模拟测试平台、高频电场分布模拟测试平台、真空系统测试平台、气悬浮系统测试平台等五个技术平台,项目总投资15,015.52万元人民币,计划建设期为2年。截至2022年4月21日,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进度项目结余金额(含利息)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5,015.5215,015.526,951.5346.30%8,784.95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建筑4,630平方米,配套建设辅助公共设施,购置相关研发检测设备和先进设计工具,建成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具备对光伏电池制造装备、电池生产工序、电池设计、原材料及辅料、LED光电透明导电薄膜装备等方面的研发及检测能力。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研发活动的需要程度、使用频率等,合理控制研发设备的购买;此外由于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加快,为适应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公司借助于光伏行业内电池片厂家先进的行业经验以及检测手段,采取与客户合作共同研发,或者为客户提供

样机在客户的产线上或中试线上进行验证等形式,加快推进设备、工艺等验证进度,目前已投入的设备和场地已能够满足公司研发需求,继续建设和购置设备将造成过度投资。公司拟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终止,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4、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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