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龙利得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59号”文注册,龙利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1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36.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9.5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7日划至龙利得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7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龙利得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
21,000.00 10,000.002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 13,560.52 13,560.52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25.88 5,025.884 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 7,313.16
计 |
53,086.40 35,899.56
上述项目中,“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已经于2021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公司计划将“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流。
截至2022年4月18日,“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03.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项目状态 |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
10,000.00 10,000.00 5,034.12 50.34% 5,003.06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已分别与监管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募投项目资金支出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优化了现有产业资源、合理布局产能,进一
步提高生产和经营效率,募投项目已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并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故予以项目结项。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公司现有部分基础设施、设备的可共用性,积极利用公司前期共性技术的研发积累,各项资源得到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固定资产投入。
3、在项目工艺方案选择过程中,公司选择了国内先进的工艺,优化了工艺
设计,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部分设备的采购数量,降低了成本投入。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
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5、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用
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2、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五、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利得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