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并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双海先生、文红星先生于2021年1月27日任职为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 2021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李双海 | 7 | 7 |
文红星 | 7 | 7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序号 | 董事会届次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 同意 |
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的议案》、《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及相关约束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追认2020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及相关约束措施的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 同意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任职过程中,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
1、在2021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在2021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3、在2021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4、在2021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5、在2021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任职变更情况
独立董事文红星先生于2022年1月4日辞任;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名,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廖进兵先生、兰华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与李双海先生一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尽职尽责的态度、忠实勤勉与独立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发展事项作出合理的意见,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双海、文红星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