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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杰成-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杰成)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2021年度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自2021年11月1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1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1年度期间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姓名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杰成8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3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6203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1)对关于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2021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出租部分房产的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专委会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持续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动向、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相关违规案例,督促公司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正,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正、公平、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大了关注。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尽管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但仍会持续关注公司,并祝愿公司发展越来越好,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所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杰成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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