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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11月)
公告日期:2011-11-3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
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有
关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涉及
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必要方式将内幕信息的
保密义务告知有关人员。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填写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
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
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
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
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
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
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 八条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
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
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
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
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
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九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
等重大事项,除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
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第十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本
办法的规定履行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督促以上各项制度在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
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有关制
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
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 10 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证券交易所可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进行本办法第九条所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及
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
                                                  栖霞建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内幕信息事项(注 1):
序    内幕信息知   所属单位   身份证   知悉内幕    知悉内幕    知悉内幕    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   登记时间   登记人
号    情人姓名       及职务   号码     信息时间    信息地点    信息方式      内容   所处阶段
                                                               注2         注3      注4                   注5
公司简称:                                                    公司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注: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
档案应分别记录。
     2.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3.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4.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5.如为上市公司登记,填写上市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上市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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