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概述
2011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科
龙”)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预计 2012 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海信科龙及
其子公司发生购销产品或原料、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801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
(一) 企业概况
1、名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 8 号
3、法定代表人:汤业国
4、注册资本:1,354,054,750 元
5、主营业务:冰箱、空调器及家用电器的制造和销售。
(二) 财务状况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 80.19 亿元、净资产 5.41 亿元、
实现营业收入 176.90 亿元、净利润 5.85 亿元。
截至 2011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78.21 亿元、净资产 8.69 亿元、
实现营业收入 153.41 亿元、净利润 3.28 亿元。
(三) 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海信科龙的控股股东同为海信集团
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标的
2012 年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万元)
遥控器、机壳原料、显示组件等
销售产品或原料
黑电产品
机壳、模具、塑料件、钣金件等
采购产品或原料
白电或小家电产品
电控板加工
提供劳务
房租及物业、水电暖能源和技术服务等
接受劳务 物业服务
合计
四、 关联交易协议和定价政策
(一) 交易双方
甲方: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 合同效力:获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三) 结算方式:本协议约定之交易的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
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四) 定价政策
1、购销遥控器、机壳及电控板加工等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由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确定。
2、购销模具的价格是根据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市场化价格,由双方签
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确定。
3、购销家电产品的价格是参考同类产品的市价,由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
同确定。
4、房租及物业、水电暖能源和技术服务等的价格是以行业同类业务价格为
基础,由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确定。
(五) 交易原则
1、 本协议是就合作业务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合作业务涉及的具体内容另行
签订符合本协议原则和约定的具体业务合同。
2、 各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并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
同。
3、 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根据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所知悉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
能力,可以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及时向公司履行当期发生的货物、服
务及款项。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
成影响;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
易对公司是有利的。
1、向关联方提供遥控器、机壳及电控板等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淡季的
富余产能,增加公司收入。
2、作为专业的模具公司,关联方的模具公司具有非常优势的资源和丰富的
经验;通过招标比价可以为公司提供质优价廉的模具,及机壳等产品。
3、双方互相购销家电产品,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收入,并进一
步推广品牌。
4、双方互相提供房租及物业、水电暖能源和技术服务等,可以充分发挥双
方的地理和专业优势,避免重复投入,降低成本,扩大公司收入,获得更优质的
服务。
六、 董事会、独董意见
(一) 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
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 独董意见
1、 事前认可
本公司独董提前获悉本议案,一致同意本议案的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
响;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本议案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七、 备查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董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