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大宗商品铜材。
2.投资金额: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也存在行业政策、资金、流动性、内部控制、技术等风险。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2022年4月25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决定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限为一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品种:
进行套期保值的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沪铜主力合约cu。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
入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铜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尽可能地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4、进一步完善并加强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建设,尽量保证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六、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
险,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可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