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事前已认真阅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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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适宇 李建辉 余向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