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2393号”文《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06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562,886,000.00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61,231,689.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654,310.87元。实际到账金额情况:扣除承销费用39,826,839.62元后实际资金到账523,059,160.38元,差额21,404,849.51元为剩余发行费。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日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75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
期间 | 本年支出 | 本年收入 | 募集资金余额 |
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 利息收入等 | ||
募集资金金额 | - | - | 50,165.43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度
2020年度 | 1,800.00 | 22.44 | 48,387.87 |
2021年度 | 39,110.97 | 675.17 | 9,952.07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截至2020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7912号),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2020年11月26日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9,952.0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2021年12月31日具体余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名称 | 募集账户名称 | 帐号 | 金额 | 存储 方式 | 账户状态 |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44050171503500001341 | 0.57 | 活期 | 正常 |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 | 2008022729200293878 | 6,914.25 | 活期 | 正常 |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810880100008842 | 0.00 | 活期 | 已销户 |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9550880023808500285 | 0.00 | 活期 | 已销户 |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44050171503500001402 | 60.19 | 活期 | 正常 |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开发区支行 | 36050164016400000950 | 2,977.06 | 活期 | 正常 |
合计 | 9,952.07 | -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鉴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需要,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8月3日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中泰证券将承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重新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不变。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江西科翔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相关专户仅用于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江西科翔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申港证券。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江西科翔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公司、江西科翔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各方均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加“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50,165.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110.9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合计使用:40,910.97 其中:2020年度:1,800.00 2021年度:39,110.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50,165.43 | 50,165.43 | 39,110.97 | 40,910.97 | 81.55% | 已达可使用状态 | -3,233.9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1年度,募投项目产生亏损系筹建期开办运营费用、管理人员薪酬等支出较大所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 不适用 |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7912 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 年12 月16 日召开了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9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剩余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