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专审字(2022)第03976号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股份”)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的《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科翔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翔股份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反映了科翔股份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科翔股份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附件:《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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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2年4月25日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股份”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4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41号”《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51,701,30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9.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7,318,231.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851,308.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1,466,923.0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4月11日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验字(2022)第035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4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1 | 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二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44050171503500001665 | 983,345,049.01 |
合计 | 983,345,049.01 |
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71,466,923.08元与2022年4月1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83,345,049.01元的差额11,878,125.93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二期) |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12,256.12 | 97,146.69 |
合计 | 112,256.12 | 97,146.69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算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4月15日,本公司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为4,49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二期) | 112,256.12 | 4,492.37 |
合计 | 112,256.12 | 4,492.37 |
注:自有资金投入部分822.65万系自有资金直接支付,3,669.72万元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止,该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585.13万元,其中部分保荐费和承销费人民币1,397.32万元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期间,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2.81万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本公司拟置换的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 本次拟置换金额 |
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二期) | 4,492.37 | 822.65 |
募投项目预付发行费 | 72.81 | 72.81 |
合计 | 4,565.18 | 895.46 |
注: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为上述项目支付了部分款项,截止2022年4月15日,尚未到期的承兑的金额为3,669.72万元,此次置换金额不包含该部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拟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本说明,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