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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合规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共召开八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独立、透明。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三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三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红相科技100%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红相科技100%股份的议案》

2、三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三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红相科技100%股份挂牌价格区间的议案》。

3、三届二十七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三届二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薪酬考核的议案》

(4)《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中强科技2019-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补偿方案的议案》

(9)《关于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补偿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4、三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三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的议案》。

5、三届二十九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三届二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中强科技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6、四届一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四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董事高管任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仔细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内管理制度趋于完善。董事、高管人员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职,全面落实了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种财务制度得以有效执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管理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定,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取得了良好地经营业绩,公司整体控制体系水平显著提高,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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