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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有效的保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已制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的资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资质要求,能满足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中,担保对象均为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本次董事会审议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且预

计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九、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詹伟哉 梁 融 孔祥云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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