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3-311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459.67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901.7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5,634.20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3,379.83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