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1年6月28日,贾建军、徐伟民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由朱欣、陈光明、朱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们未对公司2021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1、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朱欣 | 11 | 2 | 9 | 0 | 0 | 否 |
朱建 | 3 | 1 | 2 | 0 | 0 | 否 |
陈光明 | 3 | 1 | 2 | 0 | 0 | 否 |
徐伟民 | 8 | 1 | 7 | 0 | 0 | 否 |
贾建军 | 8 | 1 | 7 | 0 | 0 | 否 |
2、2021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1年度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4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朱欣 | 5 | 5 |
朱建 | 1 | 1 |
陈光明 | 1 | 1 |
徐伟民 | 4 | 4 |
贾建军 | 4 | 4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一)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前认可意见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1年4月27日 | 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中强科技2019-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补偿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2021年6月16日 | 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 | 关于中强科技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二) 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意见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1年1月18日 | 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1月25日 | 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 | 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红相科技 100%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红相科技 100%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4月7日 | 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 | 关于全资子公司红相科技 100%股份挂牌价格区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4月28日 | 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 | 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中强科技2019-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5月17日 | 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 | 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6月17日 | 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 | 关于中强科技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6月28日 | 四届一次 董事会 | 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8月27日 | 四届二次 董事会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3次、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专业委员会名称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 会议次数 | 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 贾建军、徐伟民 | 2 | 2 | 否 |
第三届提名委员会 | 贾建军、朱欣 | 2 | 2 | 否 |
第三届战略委员会 | 徐伟民、朱欣 | 1 | 1 | 否 |
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朱欣、徐伟民 | 1 | 1 | 否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 朱欣、朱建 | 2 | 2 | 否 |
第四届提名委员 | 陈光明、朱欣 | 1 | 1 | 否 |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们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规范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五、工作交流与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1年度中,我们除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和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欣 朱建 陈光明 徐伟民 贾建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