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本次会议。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在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股东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用公司原子公司红相科技资金3,000万元。2021年4月23日,公司完成出售红相科技100%股份的股权交割手续,上述资金占用未对公司造成实际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考核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公司高层人员勤勉尽责,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公司业务骨干勤勉尽责,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我们同意本议案。

四、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现任审计机构,在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其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其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文件等资料的认真负责审核后,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报告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

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陈光明 朱建 朱欣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