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香雪制药: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7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39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回购前总股本0.0125%,回购价格为3.27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69,744.86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1,361,435股减少至661,279,045股。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10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9年1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5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由254人调整为203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19年11月1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2019年11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7、2019年11月13日至25日,公司通过官网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9、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11月29日为授予日,以

3.32元/股的价格授予203名激励对象8,767,604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10、2020年12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96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595,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同意对7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4,9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3.274元/股。

11、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92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414,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同意对刘慧君、罗振华、岳子斌、罗捷4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39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3.274元/股。

12、2022年1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刘慧君、罗振华、岳子斌、罗捷4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39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3.274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根据《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说明如下:

1、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激励计划中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82,3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3、回购注销的价格

因公司2019年度实施了权益分配,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3.32元/股,于2020年6月23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2020年未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计算,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32元/股调整为3.274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00号)。2022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并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61,361,435股减少至661,279,04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变更前本次变动变更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4,763,9090.72%-82,3904,681,5190.71%
1、高管锁定股2,121,0170.32%02,121,0170.32%
2、股权激励限售股2,642,8920.40%-82,3902,560,5020.3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6,597,52699.28%0656,597,52699.29%
三、股份总数661,361,435100%-82,390661,279,045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