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3位委员,为独立董事张雷宝、董事王玲莉、独立董事吴小亮,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雷宝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位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全体委员出席所有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会议召开的 届次及时间 | 会议审议事项 | 意见 |
1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月15日) | (1)2020年年报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 | 同意 |
2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月25日) |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3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月25日) |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 同意 |
4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8月23日) |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同意 |
5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0月27日) |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 |
6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 (1)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2月10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2. 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指导和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评估以及各项完善工作,督促公司内控审计部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推进公司各部门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控审计部门积极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
4. 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 审议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6.协调管理层、内控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沟通,以促进管理层、内控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高效配合,推进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多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专长,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运营质量。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