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影业”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浙文影业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1、投资标的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
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具体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指导财务部门具体操作,操作方案报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二、投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授权投资品种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但上述产品也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从而可能对公司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化等情况,如发现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授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20,000 | 20,000 | 80.15 | 0 |
2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5,000 | 5,000 | 27.08 | 0 |
3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5,000 | 5,000 | 40.07 | 0 |
4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00 | 3,000 | 24.31 | 0 |
5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8,000 | 8,000 | 66.90 | 0 |
合计 | 41,000 | 41,000 | 238.51 | 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3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4.64%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2.97%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30,000 | ||||
总理财额度 | 30,000 |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文影业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 晨 杨鑫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