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26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聂在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俊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慧慧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性承诺。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4,883,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1第十节 财务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它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三元生物 | 指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鲁信资本 | 指 | 山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功能糖 | 指 | 功能性低聚糖、功能性膳食纤维、功能性糖醇等几种具有特殊生理功效的物质的统称。普遍具有低甜度、低热量、不为肠道消化酶所降解,为人体提供营养、可促进改善人体生理机能等作用 |
食品添加剂 | 指 | 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 |
糖醇 | 指 | 由相应的单糖经过一定方法制取的多元醇,常见的糖醇有山梨糖醇、甘露糖醇、赤藓糖醇、麦芽糖醇、乳糖醇、木糖醇等,通常具有甜度、热量低于蔗糖,不升血糖等特性 |
淀粉糖 | 指 | 利用含淀粉的粮食、薯类等为原料,经酸法、酸酶法或酶法制取的糖,包括麦芽糖、葡萄糖、果葡糖浆等 |
葡萄糖 | 指 | 分子式C6H12O6,是自然界分布最广且最为重要的一种单糖,是活细胞的能量来源和新陈代谢中间产物,即生物的主要供能物质;在发酵工业中,葡萄糖作为发酵的碳源,是发酵培养基的主料 |
蔗糖 | 指 | 食糖的主要成分,是双糖的一种,是重要的食品和甜味调味品,分为白砂糖、赤砂糖、绵白糖、冰糖、粗糖(黄糖)等;蔗糖在人体消化系统内经过消化液分解成为果糖和葡萄糖,经过小肠吸收,具有高热量,摄取过量容易引起龋齿、肥胖等健康问题 |
添加糖 | 指 | 加工制备食品饮料等产品时加入的糖类,不包含食物天然含有的糖,常见的添加糖包括蔗糖、葡萄糖、果糖、高果糖玉米糖浆、蜂蜜、麦芽糖等 |
赤藓糖醇 | 指 | 功能性糖醇的一种,是1,2,3,4-丁四醇的俗称,是一种新型天然无热量的甜味剂。食用后不被肠道消化酶分解,不会引起血糖变化,宜糖尿病、肥胖症、高血糖、血脂及心脑血管患者食用。肠道中不发酵,可避免代谢,吸收,不致龋齿 |
复配糖 | 指 | 将不同种类的糖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均匀混合所制成的产品 |
甜味剂 | 指 | 能赋予食品饮料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
甜菊糖苷 | 指 | 从菊科植物甜叶菊的叶子中提取出来的一种糖苷,其甜度是蔗糖的200-300倍,热量极低 |
莱鲍迪苷 | 指 | 甜菊糖苷成分中的一种,包括莱鲍迪苷A、莱鲍迪苷D、莱鲍迪苷E、莱鲍迪苷M等细分种类,具有甜度高且不含有甜菊糖苷后苦味等优良特性 |
阿洛酮糖 | 指 | 一种六碳稀少酮糖,是D-果糖C-3位点的差向异构体,具有抑制血糖升高及脂肪合成、热量值极低等诸多优点 |
II型糖尿病 | 指 | 成人发病型糖尿病,为胰岛素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与受体结合含量少)所致,肥胖、高热量饮食、体力活动不足及增龄是II型糖尿病最主要的环境因素。 |
解脂亚罗酵母 | 指 | Yarrowia lipolytica(也称Candida lipolytica)的中文译名,也可称为解脂假丝酵母、解脂耶氏酵母等 |
发酵培养基 | 指 | 指供菌种生长、繁殖和合成产物之用的碳源、氮源、无机盐、水等发酵基质 |
赤藓糖醇母液 | 指 | 赤藓糖醇发酵液经过浓缩多次结晶提取赤藓糖醇后残留的粘稠液体,该液体中仍然含有一定量的赤藓糖醇和其他杂糖杂醇 |
转化率 | 指 | 本年度报告中指将原材料葡萄糖投入发酵程序后,经发酵菌株发酵转化为赤藓糖醇的比率 |
提取率 | 指 | 本年度报告中指发酵完成后利用特定技术和设备手段,从含有赤藓糖醇的发酵液中可提取出的赤藓糖醇占赤藓糖醇总含量的比率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本年度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三元生物 | 股票代码 | 301206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元生物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andong Sanyuan Bio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anyuan Biotechnolog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聂在建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566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56600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anyuanbz.com | ||
电子信箱 | sdsyzq@bzsanyua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聂在建 | 黄玲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 | 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 |
电话 | 0543-3529859 | 0543-3529859 |
传真 | 0543-3529850 | 0543-3529850 |
电子信箱 | sdsyzq@bzsanyuan.com | sdsyzq@bzsanyua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袁涛、高纯进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三层 | 陆丹君、陈磊 | 2022年2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1,675,320,034.94 | 783,182,230.09 | 113.91% | 476,759,627.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5,415,008.89 | 232,572,771.07 | 130.21% | 136,306,83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28,324,518.96 | 232,651,150.45 | 127.09% | 135,959,859.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42,075,356.24 | 217,367,948.72 | 195.39% | 149,214,237.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29 | 2.30 | 130.00% | 1.4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5.29 | 2.30 | 130.00% | 1.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85% | 52.06% | 16.79% | 55.52%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634,157,434.85 | 781,390,501.72 | 109.13% | 523,741,930.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45,328,564.67 | 509,913,555.78 | 105.00% | 348,154,744.7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3.9695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63,493,075.06 | 523,401,170.06 | 518,465,995.47 | 369,959,79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465,064.33 | 173,424,788.86 | 197,792,683.10 | 94,732,472.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9,435,706.54 | 173,392,997.85 | 196,311,411.59 | 89,184,402.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686,530.82 | 143,582,874.53 | 247,141,472.36 | 121,664,478.5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93,890.36 | -3,049,294.47 | -1,029,778.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 8,547,823.99 | 2,793,372.58 | 1,427,217.32 |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6,700.00 | 441,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119.23 | -277,289.15 | 10,766.6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51,262.93 | -13,831.66 | 61,230.81 | |
合计 | 7,090,489.93 | -78,379.38 | 346,974.5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赤藓糖醇及复配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是“C14、食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是“C14、食品制造业”大类下的“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一)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所属产业为国家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糖醇等新兴发酵产品”、“自动发酵罐与自控系统”、“发酵过程优化技术装备”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符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政策支持的方向,是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及重点建设项目。
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及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老龄化、亚健康所带来的现实需求,使中国正在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健康与营养市场之一。消费者出于对健康的关注、消费理念的转变与升级,对功能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催生出新的应用市场,促进了功能性食品行业领域的迅猛发展,同时也放大了功能性健康配料的增长空间,而具有功能化的食品添加剂满足了传统食品向功能食品转变的市场升级需求,逐步呈现出市场“大健康”化的消费方向发展趋势。公司作为生物发酵技术制造功能性糖醇(甜味剂)-赤藓糖醇的企业,正好迎合了这一消费趋势,为产品结构调整,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提供了良好的市场需求保障,报告期内,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公司产品赤藓糖醇生产工艺为发酵生产,主要应用领域为食品饮料添加,产品市场分布全球,总体看赤藓糖醇生产行业周期性、季节性特征不强。行业内,部分企业由于发酵工艺限制,在夏季高温闷热环境下无法连续稳定生产,存在阶段性停工检修情况。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产品赤藓糖醇及其复配糖,工艺技术优势突出,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赤藓糖醇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赤藓糖醇及其复配糖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97.97%。公司作为全球重要的赤藓糖醇生产商之一,凭借较强的技术优势、成本优势、质量与服务优势服务于全球客户。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赤藓糖醇及其复配产品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赤藓糖醇及复配糖,赤藓糖醇产品根据目数大小可分为不同规格,复配糖产品根据所用高倍甜味剂可分为不同种类,包括罗汉果复配糖、甜菊糖复配糖、三氯蔗糖复配糖。根据赤藓糖醇特性,被广泛应用于餐桌糖、调味糖、饮料;糖果、巧克力类食品;烘焙类食品;保健类食品;医药类用品;化妆品类用品;化工类制品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赤藓糖醇的原材料采购可以分为主料和辅料两部分,采用“以产定购”的原材料备货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和生产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采用询价比价的采购模式。主料采购方面,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批量供货合同后,分批预付货款安排供应商根据生产需求持续送货到厂,公司保持少量库存,备货周期较短。辅料采购方面,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分
批购买,保持适当库存,备货周期长于葡萄糖。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客户订单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的供货时间、产品型号等综合排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活动,保证订单按时交付。除客户订单特别需求、节假日等情形外,公司成品库存数量保持在适量水平。
3、销售模式
公司赤藓糖醇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销售部具体负责产品销售、市场开拓、客户订单跟踪及服务。公司与经销商之间为买断式销售,公司与经销商不存在授权关系,经销商根据其自身需求向公司采购,公司无权对经销商经营管理进行干涉。经销商通过面签、邮件或其他方式与公司签订合同或下达订单,相关产品由公司发往经销商后由经销商发往终端客户,或由公司直接发往经销商指定的收货地点。公司销售人员对经销商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市场需求变化情况。
(三)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工业化生产赤藓糖醇的企业,自成立以来专注深耕赤藓糖醇产品十余年,先后攻克菌种选育、配方优化、发酵控制、结晶提取等多个环节的工艺难题,逐步发展成为世界赤藓糖醇行业内产能最大、产销量最多、产品质量领先的龙头企业。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与推动
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将“特殊发酵产品与生物过程装备”列入我国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其中明确列示“糖醇等新兴发酵产品”、“自动发酵罐与自控系统等生物过程装备”、“发酵过程优化技术装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及服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发展“多元糖醇及生物法化工多元醇、功能性发酵制品(功能性糖类)等开发、生产、应用”,公司赤藓糖醇产品属于上述鼓励发展范围。
2016年,国务院颁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了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具体方式及组织保障,为医养健康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方向和政策支持。随着国家进一步出台医养健康、食品及其添加剂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文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推动食品添加剂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将有利于我国益生元及膳食纤维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提出积极推进“三减三健”(即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有利于推动代糖甜味剂产品的发展。
2、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
过量摄入糖分导致的健康问题在全球范围内日益严重,过量摄入糖分容易增加患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龋齿等慢性疾病的风险,给国民身体素质的提高造成不利影响,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负担。特别是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公众健康问题由家庭问题上升为社会问题。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成人中已经有超过1/2的人超重或肥胖,成年居民超重率为34.3%、肥胖率为16.4%;6岁以下儿童中,1/10超重或肥胖,超重和肥胖率分别为6.8%和3.6%;6~17岁青少年中,近1/5超重或肥胖,超重和肥胖率分别为11.1%和7.9%。按照绝对的人口数来计算,中国已经有6亿人超重和肥胖,位列全球第一位。“减糖”“降糖”的健康食糖理念正在成为社会共识,目前,已有多个国家通过出台征收“糖税”来抑制过量食用蔗糖,消费者购买饮料、食品时关注含糖量、热量意识日益提升,食品及饮料生产企业使用甜味剂替代蔗糖推出“零热量”、“无糖”产品正在成为新的热点和热潮。
3、产品的质量和行业认可度的提升
公司秉承诚信、创新、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针对市场需求提供满足客户差异化诉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产品优异的质量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基于行业内建立的良好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以及行业内产能、产量最大的优势,行业认可度不断提升。
4、公司技术实力的增强
公司拥有“解脂亚罗酵母菌株及其用于合成赤藓糖醇的方法”和“从赤藓糖酵母液中提取赤藓糖醇的方法及其专用酵母菌
种”两项赤藓糖醇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发酵和提取环节的核心专利,赤藓糖醇综合转化率、提取率达到较高水平。另外,公司还拥有提高赤藓糖醇生产转化率、提高赤藓糖醇产品提取收率、提高赤藓糖酵产品质量稳定性、赤藓糖醇生产节能降耗、赤藓糖醇生产控制自动化等多项专有技术,公司赤藓糖醇生产工艺、能耗管理、成本控制等均具有较强竞争力。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生产赤藓糖醇产品,聚焦全部精力用于改进发酵菌株、优化发酵配方、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降低各项成本。充分的产品聚焦,一方面使得公司赤藓糖醇产品质量得到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发酵菌株、发酵设备、发酵工艺、发酵收率均处于行业前列。另一方面使得公司能够对赤藓糖醇市场供需的变化做出及时反应,公司抓住国内外赤藓糖醇市场发展的有利机遇,迅速提升产能、占领市场,奠定了世界赤藓糖醇行业产能最大、产量最大、出口量最大、市场占有率最高的领先地位。
(二)核心技术优势
1、发酵菌株优势
赤藓糖醇发酵生产过程中,所用发酵菌株对于产品转化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所使用的发酵菌株是与上海交大共同持有发明专利的一种解脂亚罗酵母(Yarrowia Lipolytica,即解脂假丝酵母),该发酵菌株通过筛选诱变解脂假丝酵母培养而来,该菌株具有赤藓糖醇转化效率高、节能降耗等优势。根据“解脂亚罗酵母菌株及其用于合成赤藓糖醇的方法”专利申请文件,公司所用发酵菌株合成赤藓糖醇实验室转化率可达53.0%以上,较此前公开信息可见的解脂假丝酵母32.9%-47%的转化率显著提高。另外,通常赤藓糖醇发酵菌株适宜的发酵温度在30℃左右,夏季某些高温月份发酵环境温度存在超过发酵菌株适宜温度区间的情况,在超过辅助制冷设备降温能力或降温不具有经济性的情况下,赤藓糖醇生产企业只得停产检修,严重影响赤藓糖醇产量。公司通过自有技术对所用发酵菌种持续进行改良以提升菌株的耐高温性能,确保了赤藓糖醇生产的连续性,综合生产成本得到显著降低。
2、发酵培养基配方优势
赤藓糖醇的发酵生产,是将发酵菌株接种于发酵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发酵,然后净化提取的过程。发酵培养基对发酵菌株合成赤藓糖醇的能力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在长期的赤藓糖醇生产实践中,公司不断探索优化发酵培养基配方。公司“一种提高赤藓糖醇生产转化效率的方法及其应用”专利申请文件显示,对比实验数据表明,在使用同种发酵菌株和相同发酵工艺前提下,优化后的配方赤藓糖醇转化率最高可达61.2%,而传统配方赤藓糖醇转化率通常为44.4%-46.3%。从而大大提高了赤藓糖醇的产量。
3、独特的母液回收技术优势
赤藓糖醇发酵过程中,除发酵菌株除合成赤藓糖醇外,还会产生一定量的甘油、核糖醇、甘露醇、阿拉伯糖醇等副产物。赤藓糖醇发酵液经过浓缩多次结晶提取赤藓糖醇后的母液中上述副产物含量一般高于残留的赤藓糖醇含量,无法再通过常规浓缩结晶方式进一步提取残留在母液中的赤藓糖醇。传统上,赤藓糖醇生产企业将赤藓糖醇母液直接废弃排放,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与上海交大合作,于2015年4月22日共同申请的“从赤藓糖醇母液中提取赤藓糖醇的方法及其专用酵母菌种”获得专利。通过筛选诱变获得了一种新型解脂假丝酵母,该酵母菌株可以将赤藓糖醇母液中除赤藓糖醇以外的其它多元醇以及大分子物质分解代谢,可将母液中残留赤藓糖醇的纯度从低于50%提高到70%以上,从而为进一步结晶提取母液中的残留赤藓糖醇提供了有利条件。
同时,公司通过自有技术创新赤藓糖醇除菌、脱色、浓缩、结晶、精制过程,进一步优化赤藓糖醇提取工艺。利用该发酵菌株与优化后的提取工艺,可对赤藓糖醇母液进行一次再提取后,对仍然残留一定量的赤藓糖醇剩余二次母液进行再次发酵提取,甚至可以多次提取,将赤藓糖醇母液中的残留赤藓糖醇“吃干榨净”,是提高产率、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本非常有
效的技术手段,属于绿色、环境友好型工艺。既减轻了企业环保负担又降低了赤藓糖醇的生产成本,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控制技术及工艺水平优势
微生物发酵生产是有生命菌丝体,在一定的通气、搅拌、罐温、罐压、浓度等一系列条件下,经过生长繁殖、分解、合成、代谢等一系列生化反应得到的次级代谢产物的过程。该过程对发酵设备、温控设备、压力控制设备等都有较高要求,相应设备设置不合理或灵敏度无法达到要求时,会使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甚至导致染菌致使发酵失败。
发酵生产需要控制温度、压力、通风量等多个条件,需要不断摸索总结,进而制定符合菌体生长、代谢、繁殖、合成的罐温、罐压、空气流量、接种量、菌龄等。这些方面,都需要较高的经验积累和机电设计能力。同样,工艺参数控制是企业在长时间生产调整经验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属于专有技术,企业通常以技术秘密方式保护。
赤藓糖醇发酵过程中,温度、PH、溶氧量等参数对发酵水平的影响很大,上述参数的精确控制对提高赤藓糖醇转化率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对赤藓糖醇发酵过程所需发酵罐、搅拌机、空压机等设备持续进行自动化控制改进。经改进后,控制器对温度控制的精确度相应提高,可以达到0.1℃,比传统的手工控制3-5℃的精确度大幅提高。同时,计算机控制代替人工控制,可以根据温度变化趋势提前控制,防止人工控制滞后的问题,克服了发酵罐温度变化惯性较大的问题。此外,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减少了车间人员配置,降低了生产成本。
5、信息化、自动化生产优势
信息化建设一直是公司的重要工作,管理的高效、流程的固化、本质安全都需要靠信息化来实现。通过ERP系统与生产自动化系统全流程一体化的深度融合,公司实现了采购、生产、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有效联动。公司连续化生产融合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套智能化生产装置,实现了一键开、停车。对生产过程各项指标、参数进行可视化的实时监控、预警、报警,并可对历史参数指标进行追溯,保障了生产操作与工艺的符合性,为工艺优化分析提供依据,保证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与操作的安全性。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得到准确及时响应。
6、地理区位优势
赤藓糖醇生产的核心原料是葡萄糖,公司所在的山东省以及临近的河北省是国内玉米深加工企业重要聚集地,葡萄糖供应充足,葡萄糖厂家可以持续稳定供货,公司可以执行少量葡萄糖库存的周转策略,减少资金沉淀和仓储费用。公司赤藓糖醇产品以出口为主,厂区距离青岛港较近,方便出口运输节省运输费用。
7、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秉持注重质量管理的重要方针,良好的产品质量已成为公司的重要竞争优势。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覆盖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先后获得质量管理(ISO9001:2015)、环境管理(ISO14001:2015)、食品安全管理(ISO22000:2018)三体系认证、国际食品安全品质认证(SQF)、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BRC)、犹太洁食认证(KOSHER)、清真洁食认证(HALAL)、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认证(FDA)、IP非转基因供应链标准认证、欧盟、美国、巴西ECO CERT有机认证等相关国内外权威资质认证。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工艺标准,依托生产设备和信息化系统来实现质量控制,保证质量控制的持久、有效。公司在客户服务过程中紧密跟踪产品使用情况,及时获取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公司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树立起公司产品的工业品牌影响力,荣获山东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山东省优秀企业、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知名品牌、山东优质品牌等荣誉奖励。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面对全球疫情持续反复、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变化,导致汇率、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紧缩,预期转弱的局面,经营环境严峻复杂。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共克时艰,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目标,继续聚焦甜味剂配料行业,
精准制定采购、生产及销售策略,凭借多年经验准确地预判了市场形势,根据原材料波动情况进行策略性采购,并及时根据原材料成本调整产品售价,持续扩大现有赤藓糖醇及其复配糖的销售份额,在赤藓糖醇行业市场上获得较高的品牌认可。公司通过持续推进产品研发、精益化管理和降本增效等工作,各项财务指标均实现较好增长,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532.00万元,同比增长113.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41.50万元,同比增长
130.21%。
(1)科学经营决策,降低采购成本
报告期内,受能耗双控及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原材料葡萄糖价格大幅上涨,经公司管理层集体讨论和预判市场行情并做出科学决策,利用多年采购经验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周期订单,按照确定价格约定一定供货量并在一定期间内分批供货,在葡萄糖市场价格持续上涨情况下,公司主动提前订购部分葡萄糖、锁定葡萄糖采购成本,使得合同执行价格较市场价格相比略有滞后性,降低了采购成本。
(2)持续市场开拓,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紧抓销售,顺应市场行情,及时调整销售价格,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了国内外客户对赤藓糖醇需求的持续稳定供应,提升了公司的可持续供应能力,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使得客户对公司的信赖度、忠诚度进一步提升,确保了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3)推进投资建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年产5万吨赤藓糖醇募投项目。项目达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市场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践行以甜蜜无负担的优质甜味剂服务更广大消费者的经营目标。
(4)加大研发力度,推进新产品落地
公司密切跟踪甜味剂行业发展前沿动态,同中国科学院天津生物技术研究所、天津原中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通过产学研互动积极推进莱鲍迪苷M、阿洛酮糖等新一代甜味剂产品工业化生产的技术研发工作。新型甜味剂的开发将助力公司持续进行生产技术创新,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实力,促进公司利用更加领先、更具竞争优势的工艺技术创造出更加符合消费者健康诉求的新型甜味剂产品,新产品落地将有效改善公司目前产品单一化格局,并满足消费者差异化的消费升级需求。
(5)加强人才管理,推动高效发展
公司制定积极进取的人才战略,充分发挥良好的长效激励机制优势,更好的凝聚和发挥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培养高质量管理团队人才,为公司更大更强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以更好地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675,320,034.94 | 100% | 783,182,230.09 | 100% | 113.91% |
分行业 | |||||
食品添加剂行业 | 1,641,391,361.87 | 97.97% | 772,637,070.83 | 98.65% | 112.44% |
其他 | 33,928,673.07 | 2.03% | 10,545,159.26 | 1.35% | 221.75% |
分产品 | |||||
赤藓糖醇 | 1,567,148,208.08 | 93.54% | 617,155,155.47 | 78.80% | 153.93% |
复配糖 | 74,243,153.79 | 4.43% | 155,481,915.36 | 19.85% | -52.25% |
酵母粉 | 30,538,079.82 | 1.82% | 10,270,763.85 | 1.31% | 197.33% |
其他 | 3,390,593.25 | 0.20% | 274,395.41 | 0.04% | 1,135.66% |
分地区 | |||||
国内 | 645,881,164.99 | 38.55% | 227,964,669.43 | 29.11% | 183.33% |
国外 | 1,029,438,869.95 | 61.45% | 555,217,560.66 | 70.89% | 85.41%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13,821,022.82 | 42.61% | 304,428,113.24 | 38.87% | 134.48% |
经销 | 961,499,012.12 | 57.39% | 478,754,116.85 | 61.13% | 100.8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食品添加剂行业 | 1,641,391,361.87 | 959,406,872.77 | 41.55% | 112.44% | 114.96% | -0.69% |
分产品 | ||||||
赤藓糖醇 | 1,567,148,208.08 | 915,779,465.78 | 41.56% | 153.93% | 156.53% | -0.59% |
复配糖 | 74,243,153.79 | 43,627,406.99 | 41.24% | -52.25% | -51.16% | -1.31% |
分地区 | ||||||
国内 | 645,881,164.99 | 342,276,579.78 | 47.01% | 183.33% | 167.99% | 3.03% |
国外 | 1,029,438,869.95 | 629,552,610.61 | 38.85% | 85.41% | 94.05% | -2.7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13,821,022.82 | 406,147,084.45 | 43.10% | 134.48% | 133.79% | 0.17% |
经销 | 961,499,012.12 | 565,682,105.94 | 41.17% | 100.83% | 103.17% | -0.6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食品添加剂行业 | 销售量 | 吨 | 81,117.65 | 47,768.62 | 69.81% |
生产量 | 吨 | 82,731.65 | 55,436.89 | 49.24% | |
库存量 | 吨 | 1,095.09 | 1,550.11 | -29.35% | |
自产自用 | 吨 | 2,069.02 | 6,491.61 | -68.1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赤藓糖醇2万吨扩产项目及生物法生产功能糖项目中赤藓糖醇2万吨生产线项目陆续完工投产,市场需求旺盛,订单量大幅增长所致。
2、公司自产自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8.13%,主要系报告期内复配糖订单减少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食品添加剂行业 | 直接材料 | 818,409,945.88 | 84.21% | 377,349,794.81 | 83.46% | 116.88% |
食品添加剂行业 | 直接人工 | 21,956,163.29 | 2.26% | 14,996,309.69 | 3.32% | 46.41% |
食品添加剂行业 | 制造费用 | 40,718,680.59 | 4.19% | 32,509,730.59 | 7.19% | 25.25% |
食品添加剂行业 | 运输保险及港杂费 | 90,744,400.63 | 9.34% | 25,454,656.38 | 5.63% | 256.49% |
食品添加剂行业 | 进项税转出 | 0.00 | 0.00% | 1,832,353.89 | 0.41%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77,184,979.6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0.4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253,716,756.00 | 15.14% |
2 | 客户二 | 138,420,791.05 | 8.26% |
3 | 客户三 | 108,304,109.15 | 6.46% |
4 | 客户四 | 91,434,827.91 | 5.46% |
5 | 客户五 | 85,308,495.58 | 5.09% |
合计 | -- | 677,184,979.69 | 40.4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86,759,770.7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6.6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287,159,566.39 | 27.89% |
2 | 供应商二 | 190,265,634.71 | 18.48% |
3 | 供应商三 | 74,567,063.58 | 7.24% |
4 | 供应商四 | 73,445,783.10 | 7.13% |
5 | 供应商五 | 61,321,722.97 | 5.96% |
合计 | -- | 686,759,770.75 | 66.6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5,467,706.41 | 3,885,756.30 | 40.71%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相关人员工资、展览宣传等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15,400,393.83 | 11,941,193.12 | 28.97% | |
财务费用 | 4,701,100.47 | 9,666,985.59 | -51.37% | 主要系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59,001,226.95 | 30,340,404.22 | 94.46% | 主要系研发项目增加,使用的材料及人工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莱鲍迪苷M酶法制备工艺的研发 | 研发制作莱鲍迪苷M | 研发中 | 利用经分子改造后的酶制剂对甜菊糖进行生物转化,得到莱鲍迪苷 M,提高转化率的同时,实现莱鲍迪苷M 的低成本制造。 | 丰富产品种类,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
阿洛酮糖制备技术研发 | 研发制作阿洛酮糖 | 研发中 | 以生物酶为催化剂,以葡萄糖或果糖为原料经差向异构而得到阿洛酮糖晶体。 | 丰富产品种类,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
阿洛酮糖精制技术研发 | 研发精制阿洛酮糖纯度 | 研发中 | 在阿洛酮糖制备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完整的产品精制技术和设备,完成由阿洛酮糖的吨级精制生产工艺开发,纯度达到 95%以上。 | 提升公司在阿洛酮糖精制技术的经验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
耐高温赤藓糖醇发酵菌株的研发 | 通过发酵菌株的驯化,提高发酵菌株的耐温。 | 研发中 | 提高赤藓糖醇生产菌株的耐热温度达到 35 度左右 | 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行业地位及技术优势。 |
莱鲍迪苷M产品精制技术研发 | 研发精制莱鲍迪苷M纯度 | 研发中 | 对甜菊糖经酶制剂转化后的混合物进行分离精制,目标使莱鲍迪苷 M 的纯度≥98%。 | 提升公司在莱鲍迪苷M精制技术的经验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
赤藓糖醇发酵培养基氮源优化研究 | 通过氮源的优化提高赤藓糖醇生产转化率 | 已完成 | 改进发酵配方中氮源来源,缩短发酵时间至≤100小时,副产物≤1%,提高发酵转化率至50%-55%。 | 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行业地位及技术优势。 |
高絮凝性赤藓糖醇发酵菌株的研发 | 通过对目标菌株的改良,使其增加絮凝效果,培养高絮凝性菌株 | 研发中 | 提高酵母絮凝性可以有力节约发酵周期、降低能源消耗、提高酵母具体再利用价值。研发筛选具备较高絮凝性的发酵菌株同时改进发酵方、 | 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行业地位及技术优势。 |
匹配适宜的工艺控制参数进一步增强发酵菌体絮凝效果,实现酵母絮凝时间不超过3 小时、85%酵母菌体絮凝的目标。 | ||||
828酵母菌株在赤藓糖醇发酵中的应用研究 | 发酵结束后,将发酵过程中副产物生物代谢掉,提高了赤藓糖醇的纯度,提高收率。 | 研发中 | 赤藓糖醇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其他杂醇,通过筛选具有代谢特定杂醇的菌株,研究使用发酵生产赤藓糖醇菌株与杂醇代谢菌株同时投入发酵,可提升赤藓糖醇收率、降低生产成本,本项目研发目标是发酵结束后杂醇总量不超过 1%。 | 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行业地位及技术优势。 |
葡萄糖酸的发酵生产技术研发 | 研发制作葡萄糖酸 | 研发中 | 重点解决在葡萄糖酸生产中,发酵法存在的易染菌、菌种质量差以及工艺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的问题,实现发酵反应周期不超过 24小时、产率不低于95%的目标。 | 丰富产品种类,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
氨基葡萄糖的发酵生产技术研发 | 研发制作氨基葡萄糖 | 研发中 | 选用特定发酵菌株,采用液体发酵的方式,利用葡萄糖为原料制备 N-乙酰氨基葡萄糖,经多重处理后制备氨基葡萄糖,实现发酵转化率不低于 20%、纯度不低于99%的目标。 | 丰富产品种类,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
葡萄糖灭菌工艺的优化延伸研究 | 通过灭菌工艺的优化,减少副产物的产生,提高葡萄糖的用率。 | 已完成 | 灭菌后的葡萄糖溶液中果糖的生成量≤1%。 | 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行业地位及技术优势。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9 | 37 | 32.43%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83% | 13.70% | -0.87%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7 | 7 | 0.00% |
硕士 | 0 | 0 | 0.00% |
大专及以下 | 42 | 30 | 4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30岁以下 | 11 | 15 | -26.67% |
30 ~40岁 | 27 | 15 | 80.00% |
40岁以上 | 11 | 7 | 57.14%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9,001,226.95 | 30,340,404.22 | 19,448,942.9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52% | 3.87% | 4.08%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8,588,066.63 | 808,426,607.40 | 118.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6,512,710.39 | 591,058,658.68 | 90.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075,356.24 | 217,367,948.72 | 195.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75,486.00 | 7,313,558.91 | -53.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302,027.31 | 154,798,048.87 | 190.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5,926,541.31 | -147,484,489.96 | 202.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80,943.06 | 81,603,859.25 | -92.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9,056.94 | -81,603,859.25 | -106.4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0,178,621.45 | -16,310,257.35 | -1,327.3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5.39%,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销售款项回笼及时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2.35%,主要系在建固定资产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6.40%,主要系收回定期存单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70,300.00 | -0.01% | 主要系远期结汇产品交割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27,000.00 | 0.05% | 主要系购买远期结汇产品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0.00 | 0.00% | ||
营业外收入 | 131,119.23 | 0.02% | 主要系收取赔偿款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705.30 | 0.00%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15,719,690.44 | 31.56% | 224,974,647.26 | 28.79% | 2.77%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资金回笼及时所致 |
应收账款 | 141,359,628.59 | 8.65% | 70,925,282.83 | 9.08% | -0.43%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
存货 | 112,157,402.58 | 6.86% | 68,205,773.88 | 8.73% | -1.87% | 主要系产能增加,原材料及在产品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413,339,585.50 | 25.29% | 282,038,984.97 | 36.09% | -10.80% | 主要系公司在建项目陆续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357,266,059.77 | 21.86% | 82,266,657.57 | 10.53% | 11.33% | 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所致 |
合同负债 | 11,426,955.31 | 0.70% | 11,105,869.69 | 1.42% | -0.72%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制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 | 257,777,468.73 | 承兑汇票、出口池融资及远期结汇保证金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38,660,294.97 | 出口池融资业务质押 |
固定资产 | 118,302,104.98 | 银行授信抵押 |
无形资产 | 29,396,484.06 | 银行授信抵押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34,371,391.81 | 151,763,427.87 | 186.22%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年产50000吨赤藓糖醇及技术中心项目 | 自建 | 是 | 食品添加剂行业 | 349,605,504.01 | 349,605,504.01 | 募集资金 | 50 % | 631,125,000.00 | 0.00 | 不涉及 | 2022年01月28日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四、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之“(一)年产50,000吨赤藓糖醇及技术中心项目” | ||||||||||||
合计 | -- | -- | -- | 349,605,504.01 | 349,605,504.01 | -- | -- | 631,125,000.00 | 0.00 | -- | --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随着近年来代糖行业热度的持续提升,国内外赤藓糖醇客户消费量急速增长。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2016年,中国赤藓
糖醇的消费量约为2,500吨,到2017年增长至约2,900吨。从2018年开始到2019年,受益于下游市场对于赤藓糖醇的认可,尤其是高端食品、保健品、减肥产品市场对于低热量、稳定性、不吸湿的需求,赤藓糖醇的下游应用范围迅速扩大,其消费量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中国赤藓糖醇的消费量从2018年的约5,500吨增长至2020年的约4.1万吨。2019年以来,国内下游饮料企业开始出现主打“0热量”“0糖”的饮品概念,使得赤藓糖醇得到大面积推广和使用,国内赤藓糖醇市场正在快速爆发,消费者对于赤藓糖醇的认知度也逐渐加深。预计未来两年,随着国民大健康意识的改变和下游厂商对赤藓糖醇的需求增高,我国赤藓糖醇的消费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可观局面。
1、中国已成为全球赤藓糖醇制造中心并将继续巩固
依托于国内强大的玉米深加工产业优势及劳动力资源优势,加之国内赤藓糖醇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产品性价比。近年来,国内赤藓糖醇企业抓住下游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迅速提升产能占领市场。根据沙利文研究数据,全球赤藓糖醇总产量从2016年的约5.0万吨增长至2020年的约12.5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5.6%。而其中,中国赤藓糖醇产量于2020年增长至约8.7万吨,从2016年至2020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约47.3%,呈现出急速的增长模式,全球赤藓糖醇制造中心逐步转移到中国。预计未来,随着下游厂商的需求量逐渐上升,以及不断成熟的微生物发酵技术,我国赤藓糖醇总产量有望进一步增长。赤藓糖醇已成长为当前甜味剂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品类。
2、健康食糖观念确立,赤藓糖醇消费需求增长趋势仍将延续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当前主要经济体居民饮食消费的主要矛盾已从如何“吃饱吃好”转变为如何“吃的更健康”,过量摄入添加糖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已逐步取得消费者和决策者的广泛认知,甜味剂在食品饮料等领域对蔗糖等添加糖的替代趋势已经得到确立并正在逐步深化。
在消费者控糖意识提升以及政府加征糖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近年来,全球上市的低糖、无糖产品数量大幅增加。而其中最为突出的无糖是饮料市场,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数据挖掘与知识管理重点实验室发布的《2021中国无糖饮料市场趋势洞察报告》中指出,随着 2030 健康中国计划的推进以及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国内无糖饮料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保持增长势头。2020年市场规模达117.8亿元,较2014年翻了7倍。2025年该市场将增至227.4亿元,5年内实现规模翻番。2027年,该市场将继续攀升至276亿元规模。
根据英敏特数据库的数据显示,在2010-2020年的十年间,天然甜味剂的添加占比逐年提升,由2010年的8.16%提升至2020年的29.41%。人工合成甜味剂的使用占比出现明显的逐年降低趋势,以天然甜味剂、糖醇为代表的新型甜味剂,因为更符合健康、安全、天然、控糖等新生活态度的需求,在代糖市场上呈现出积极快速的发展态势。在过去多年,阿斯巴甜等人工合成甜味剂的安全性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不少质疑,来源于植物的天然甜味剂成为更多“无糖”产品的优选。常见的天然甜味剂包括赤藓糖醇、甜菊糖苷、罗汉果苷等。在10多项甜味剂的评比中,赤藓糖醇安全性最高。最近几年,赤藓糖醇在无糖饮料市场中已出现取代阿斯巴甜等人工甜味剂的明显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紧抓功能糖产业发展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发展方向,以科技创新为发展动力,立足公司现有赤藓糖醇产品的基础和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同时进一步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功能糖产品,不断满足消费者对绿色、健康、安全、经济产品的需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的经营宗旨,推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三)2022年度经营计划
1、进一步扩充赤藓糖醇产能,巩固公司在世界赤藓糖醇行业的优势地位。
2、充分利用核心技术与经验积累,积极推进与国内领先的食品发酵科研院校及研发机构合作,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型甜味剂产品,进一步加强产品研发能力,产品实现能力和市场布局能力,改善公司产品单一的格局。同时,公司在已有的资产积累和管理方法基础之上,将继续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意识,及时转化技术创新为知识产权资产,为公司的产品线拓展提供支撑。
3、积极拓实、拓宽销售渠道,进一步挖掘渠道潜力,继续贯彻落实以客户为中心,围绕提供优质服务的战略方向,将公司品牌打造成为功能糖领域中知名的,品牌厂商。
(四)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代糖产品消费需求升级,赤藓糖醇行业热度持续提升,正推动原有厂家扩充产能和吸引新投资者介入,这将使得赤藓糖醇行业的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赤藓糖醇及其复配产品价格下降、销售费用占比增加。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扩大产能和技术升级来适应行业的竞争发展态势,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将面临着一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企业发展和市场网络的布局建设,持续加大技术投入,发挥并保持公司品牌、技术、质量、效率等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依靠广泛的客户资源优势,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及市场动态,通过掌握行业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和研发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以大幅提升客户粘度,维持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2、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赤藓糖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逐渐积累行业领先的产品品质、生产效率及众多知名客户,逐步成长为全球赤藓糖醇行业市场占有率领先的企业。虽然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市场需求,逐步推出复配糖产品、积极开发莱鲍迪苷M、阿洛酮糖等新产品,但是公司产品结构仍然以赤藓糖醇为主。2019年至2021年,赤藓糖醇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87%、78.80%和93.54%。赤藓糖醇毛利占综合毛利的比重分别为57.06%、78.59%和92.59%,赤藓糖醇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若赤藓糖醇行业需求或供给出现重大波动,或者公司新产品研发无法达到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公司将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积极拓展公司产品种类,满足市场的丰富要求。
3、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2.64%、67.69%和66.90%。公司赤藓糖醇和复配糖的主要原材料为葡萄糖,葡萄糖的加工原料主要为玉米,因此,玉米价格的波动对葡萄糖价格进而对公司赤藓糖醇及复配糖的成本会产生影响。玉米价格受气候、种植面积、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等的影响,还受其他复杂因素如国际市场玉米行情以及玉米本身的性能指标等影响。如果未来玉米价格涨幅较大,导致葡萄糖价格随之大幅上涨,则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与部分下游客户的长期供货合同采取“加工费+葡萄糖成本”的定价方案,或约定价格协商机制,以稳定公司利润,通过技术革新、工艺改进、降低物耗水平,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压力,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合理保持原材料库存,适时适量购买,降低采购成本。
4、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对美国的直接报关销售收入分别为27,362.44万元、33,554.93万元和60,009.3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60%、43.43%和36.56%。公司生产的赤藓糖醇和复配糖用于食品及饮料领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以来,公司对美国的出口仍在持续增长,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重点关注行业动态,及时了解国外政治、经济、贸易政策动向,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公司战略规划,通过价格调整、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等措施,降低或转嫁部分因出口地区政治、经贸、关税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重点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能力和水平,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5、汇率风险
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40,427.54万元、55,521.76万元和102,943.8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53%、71.86%和62.72%。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16.74万元、1,134.67万元和747.3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4%、4.20%和1.21%。公司出口贸易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导致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金额出现波动,使公司面临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将注重对外汇市场的跟踪研究,尽可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汇率变动趋势,同时,利用出口区域分布广泛的特点,尽量使结算币种多元化。公司努力争取客户的理解,根据汇率变动对出口产品报价进行适应性调整,汇率波动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公司通过逐步提高出口产品预收货款的比例,缩短收款期,加快结汇速度,以降低汇率变动风险。
6、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海外市场的风险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海外市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53%、71.86%和62.72%,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海外,2021年由于国内“无糖”饮料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元气森林、农夫山泉等国内知名饮料厂商增加对公司直接采购,国内市场占比上升。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正常的生产和终端消费活动仍处于被抑制状态。虽然疫情中海外航运维持运营,各国均大力保障食品饮料生产和供给,加之新型甜味剂市场需求增长较快,2021年公司外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但是若未来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恶化导致海外航运中断或食品饮料生产受限,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努力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市场客户的开发力度,转嫁部分因新冠肺炎疫导致海外航运中断或食品饮料生产受限对公司产生的风险。
7、高毛利率无法持续的风险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5.77%、42.27%和41.99%,毛利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2019年至2021年,受赤藓糖醇产能扩大及工艺改进等因素影响,单位成本不断下降,毛利率(剔除运费因素影响)持续提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保险费用、港杂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列示,毛利率有所下降。如果未来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用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则综合毛利率将可能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可能面临较高毛利率无法维持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的管控、提高自动化水平、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提高产品良率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毛利率水平的稳定。
8、业绩高速增长不能持续的风险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7,675.96万元、78,318.22万元和167,532.00万元,2020年和2021年分别较上年增长64.27%和113.91%。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3,630.68万元、23,257.28万元和53,541.50万元,2020年和2021年分别较上年增长70.62%和130.21%。2019年至2021年,公司抓住赤藓糖醇行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及时扩大了赤藓糖醇产能及丰富产品种类,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和持续提高原有的竞争力和优势,或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或者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者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动,则公司面临业绩高速增长不能持续的风险。
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出高附加值、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同时对现有产品挖潜增效,努力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积极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及成员能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运作并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及时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及成员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超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五)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任务,没有发现违规行为。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稳定。
(六)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加强与各相关利益者的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资产独立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独立运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与全体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拥有独立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考核体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和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及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财务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纳税,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赤藓糖醇及复配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系统。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原材料采购或产品销售等情形,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五)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并按照《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化的运作体系。同时,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83.20% | 2021年04月30日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偶 |
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87.31% | 2021年06月21日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83.20% | 2021年07月20日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股) | (股) | |||||||||||
聂在建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71 | 2012年11月23日 | 2024年07月19日 | 61,964,000 | 0 | 0 | 61,964,000 | ||
李德春 | 董事、总工程师 | 现任 | 男 | 70 | 2012年11月23日 | 2024年07月19日 | 1,920,000 | 0 | 0 | 1,920,000 | ||
曹颖 | 董事 | 现任 | 女 | 55 | 2017年01月10日 | 2024年07月19日 | 140,000 | 0 | 0 | 140,000 | ||
韦红夫 | 董事 | 现任 | 男 | 35 | 2012年11月23日 | 2024年07月19日 | 50,000 | 0 | 0 | 50,000 | ||
郑海军 | 董事 | 现任 | 男 | 42 | 2018年07月26日 | 2024年07月19日 | 80,000 | 0 | 0 | 80,000 | ||
崔鲁朋 | 董事 | 现任 | 男 | 35 | 2018年07月26日 | 2024年07月19日 | 10,000 | 0 | 0 | 10,000 | ||
赵春海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3 | 2020年10月30日 | 2024年07月19日 | ||||||
杨公随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2020年10月30日 | 2024年07月19日 | ||||||
朱宁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47 | 2020年10月30日 | 2024年07月19日 | ||||||
崔振乾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8 | 2012年11月23日 | 2024年07月19日 | 455,000 | 0 | 0 | 455,000 | ||
乍德才 | 监事 | 现任 | 男 | 59 | 2020年05月06日 | 2024年07月19日 | 20,000 | 0 | 0 | 20,000 | ||
朱秀叶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53 | 2012年11月23日 | 2024年07月19日 | ||||||
程保华 | 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7 | 2012年11月23日 | 2024年07月19日 | 1,352,000 | 0 | 0 | 1,352,000 |
于俊玲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51 | 2019年12月24日 | 2024年07月19日 | 40,000 | 0 | 0 | 40,000 | ||
魏忠勇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男 | 34 | 2020年10月23日 | 2022年03月08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66,031,000 | 0 | 0 | 66,031,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聂在建先生:董事长,195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专业,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1979年至1997年8月在滨州印染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车间主任、总工、生产厂长;1995年至1998年在山东滨州三元印染有限公司任董事;1998年1月至今,任滨州创新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11月至今,任滨州群益染整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代行三元生物董事会秘书职责;2012年11月至今,任三元生物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代行三元生物董事会秘书职责。
李德春先生:董事、总工程师,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江南设计研究院,历任研究室主任、副院长兼总工程师,从事生物酶的制取工作;2000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吉化集团吉林市江南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从事生物酶的制取工作;2008年9月至2010年4月,退休;2010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曹颖女士:董事,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9年7月至2000年6月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租赁部业务经理、国际金融部高级业务经理等职务;2000年6月至今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等职务;2015年6月至今任山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韦红夫先生:董事,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物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9年9月至2012年11月,任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生产主管。
郑海军先生:董事,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企业电气化专业,专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2年2月,就职于山东省滨州经编针织厂,任生产车间职员;2002年2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任电气设备部技术员;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崔鲁朋先生:董事,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专科学历。2004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淄博联昱纺织有限公司热动力车间主任;2012年8月至2013年5月,任山东永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热动力车间主任;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主管;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动力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赵春海先生:独立董事,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微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5年8月至今,任教于滨州职业学院,历任助教、讲师、教授;2014年7月至今,任滨州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杨公随先生:独立董事,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年7月至2004年8月,任教于山东经济学院,历任会计系讲师、会计学院副教授;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任清华大学访问学者;2005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山东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2005年11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宁女士:独立董事,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职于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历任合伙人、该所北京分所负责人;2012年12月加入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任管理合伙人;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崔振乾先生:监事会主席,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选矿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5月,就职于山东滨州三元印染有限公司,担任维修工、化验员;1998年6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滨州群益染整有限公司,担任设备主管;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担任采购主管;2007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并从事办公室管理相关工作。
乍德才先生:监事,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学历。1979年12月至1995年12月,就职于滨州印染厂,任电气设备主管;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就职于菏泽晨光印染厂,任设备主管;1998年1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创新纺电,任设备主管;2007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备主管;2012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董事、设备主管;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动力主管;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朱秀叶女士:职工代表监事,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0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取车间主任;201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提取车间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程保华先生:总经理,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8年1月至2005年10月就职于滨州创新纺电有限公司,任设计员;2005年11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任企业管理部部长;2011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于俊玲女士:财务总监,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国际会计师。2003年3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主管;2008年6月至2012年3月,任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任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经理;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物资部主管;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魏忠勇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5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职于公司审计部;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聂在建 | 滨州创新纺电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1998年01月01日 | 否 | |
聂在建 | 滨州群益染整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1年11月25日 | 否 | |
曹颖 | 山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5年08月11日 | 是 | |
曹颖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高级业务经理 | 2000年06月01日 | 是 | |
曹颖 |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4月28日 | 否 | |
曹颖 |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9月02日 | 2022年01月07日 | 否 |
曹颖 | 山东省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1月18日 | 否 | |
曹颖 | 山东格地木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6月16日 | 否 | |
曹颖 | 淄博天恒纳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3月01日 | 2022年01月05日 | 否 |
曹颖 | 山东泰山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04月21日 | 否 | |
曹颖 | 山东利泰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0月11日 | 否 | |
曹颖 | 烟台鲁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07日 | 否 | |
杨公随 | 山东财经大学 | 教授 | 1988年07月01日 | 是 | |
杨公随 | 山东新石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2月12日 | 否 | |
杨公随 | 中科云极(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3月22日 | 否 | |
赵春海 | 滨州职业学院 | 教授 | 2005年08月01日 | 是 | |
朱宁 |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 管理合伙人 | 2012年12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决策程序:董事、监事的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确定依据: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及时按月发放。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426.74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聂在建 | 董事长 | 男 | 71 | 现任 | 65.02 | 否 |
李德春 | 董事、总工程师 | 男 | 70 | 现任 | 23.37 | 否 |
曹颖 | 董事 | 女 | 55 | 现任 | 0 | 否 |
韦红夫 | 董事 | 男 | 35 | 现任 | 38.01 | 否 |
郑海军 | 董事 | 男 | 42 | 现任 | 38.51 | 否 |
崔鲁朋 | 董事 | 男 | 35 | 现任 | 37.03 | 否 |
赵春海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现任 | 10 | 否 |
杨公随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10 | 否 |
朱宁 | 独立董事 | 女 | 47 | 现任 | 10 | 否 |
崔振乾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8 | 现任 | 15.99 | 否 |
乍德才 | 监事 | 男 | 59 | 现任 | 32.64 | 否 |
朱秀叶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53 | 现任 | 24.98 | 否 |
程保华 | 总经理 | 男 | 57 | 现任 | 60.04 | 否 |
于俊玲 | 财务总监 | 女 | 51 | 现任 | 25.15 | 否 |
魏忠勇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4 | 离任 | 36 | 否 |
合计 | -- | -- | -- | -- | 426.74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03月01日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 |
年7-12月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04月27日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豁免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4、《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05月28日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1年07月03日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07月20日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聂在建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程保华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魏忠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李德春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于俊玲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黄玲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08月17日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半年(2021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6月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聂在建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李德春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曹颖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韦红夫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郑海军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崔鲁朋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赵春海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杨公随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朱宁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杨公随、朱宁、聂在建 | 3 | 2021年02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7-12月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 无 |
2021年05月24日 | 1、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3、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 | 无 | 无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进行审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经过讨论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
2021年08月1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半年(2021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6月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经过讨论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赵春海、杨公随、韦红夫 | 2 | 2021年06月2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经过讨论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2021年07月1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程保华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魏忠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李德春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于俊玲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经过讨论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朱宁、赵春海、崔鲁朋 | 1 | 2021年05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经过讨论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聂在建、曹 | 0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颖、赵春海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8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8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8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89 |
销售人员 | 16 |
技术人员 | 49 |
财务人员 | 5 |
行政人员 | 23 |
合计 | 38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2 |
本科 | 28 |
大专 | 55 |
大专以下 | 297 |
合计 | 382 |
2、薪酬政策
公司遵循“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责任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等原则制定薪酬政策。结合公司效益与市场薪
酬,定期调整,注重制度的公平合理性,通过绩效考评、晋升机制和激励机制来激励员工,做到奖罚分明。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公司与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从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共同提升员工、部门及公司整体绩效。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公司在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必要的款项。
3、培训计划
为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统一组织培训。主要包括员工的上岗培训、岗位操作和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同时,公司邀请行业专家教授进行专题分享,业务交流,对特殊岗位上的员工实施了有针对性的重点培训,以适应员工能力与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升承担关键职位责任的能力,切实有效的培养高素质、高绩效人才,搭建人才梯队,通过有序开展各项培训,将员工培训与公司战略发展、员工个人发展相结合,关注员工价值创造,实现培训有序、稳定可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事项,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自上市后三年内的分红回报进行了规划。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规划,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5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34,883,8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34,883,8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34,883,8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821,452,374.5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415,008.8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21,452,374.56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88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 (含税),共计派发134,883,800.00元,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441,9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02,325,700股。 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细化内控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同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除此之外,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合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7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更正。(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会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素质以完成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等。2、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5)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1、重大缺陷:(1)本年度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事项。(2)对于重大事项公司管理层缺乏科学的决策。(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率过高,影响业务正常开展。(4)在中央媒体或全国性媒体上负面新闻频现。2、重要缺陷:(1)本年度发生严重违反地方法规的事项。(2)对于重要事项未执行规范的科学决策程序。(3)本年度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率高于平均水平。(4)在地方媒体上负面新闻频现。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5%,或者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5%。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
2%,或者资产总额的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要求,公司属于排污分类管理中的简化管理序列。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踏实经营,讲诚信守信用,努力践行企业与社会效益一体化发展的理念,重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肩负企业绿色使命,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财富,积极承担对社会、投资者、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促进企业、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依法纳税,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批露,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全体投资者,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严格落实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使投资者切实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三)客户权益保护:公司诚信对待客户,保证产品质量、价格合理,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与客户合同履约良好,持续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不断加强客户粘性,与客户共同成长。
(四)供应商权益保护:公司诚信经营,严格按照合约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同时公司提倡恪守商业道德,严格防范商业贿赂,使供应商将主要精力放在原材料的质量、物流的快速供应及服务的优质上,力争实现双赢局面。
(五)员工权益保护: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切实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培训和激励的方式,帮助员工提升知识水平,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注重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身心健康的保护,拓展员工的晋升渠道,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六)社会环境保护:公司产品赤藓糖醇的提取工艺属于绿色、环境友好型工艺,是提高产率、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
本非常有效的技术手段。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带动绿色生产,以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强化公司的环保优势。也将进一步在绿色制造工艺上加大研发投入,为保护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在建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三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三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元生物回购本人持有的三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三元生物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 年8 月10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三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三元生物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元生物回购本人持有的前述股份。若三元生物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三元生物董事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上年末所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三元生物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将按相关要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求执行。 |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程保华、李德春、韦红夫、曹颖、崔鲁朋、郑海军、于俊玲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三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三元生物股份,也不由三元生物回购本人持有的前述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三元生物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 年8 月10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三元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三元生物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作为三元生物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上年末所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元生物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崔振乾、乍德才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三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三元生物股份,也不由三元生物回购本人持有的前述股份。本人作为三元生物监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上年末所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元生物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核心人员戴彦琳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三元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也不由三元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2年02月10日 | 2023-02-10 | 正常履行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鲁信资本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三元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鲁信资本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也不由三元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鲁信资本所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鲁信资本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鲁信资本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2年02月10日 | 2023-02-10 | 正常履行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吕熙安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三元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也不由三元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2年02月10日 | 2023-02-10 | 正常履行 |
公司股东聂玉妤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三元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也不由三元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2年02月10日 | 2025-02-10 | 正常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在建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 (1)本人将严格遵守所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减持计划。(2)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发行人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影响。(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由此取得的收益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5年08月10日 | 2027-08-10 | 正常履行 |
公司股东鲁信资本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所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减持计划。(2)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 | 2023年02月10日 | 2025-02-10 | 正常履行 |
行,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发行人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影响。(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由此取得的收益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公司股东吕熙安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 (1)本人将严格遵守所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减持计划。(2)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发行人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影响。(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由此取得的收益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2月10日 | 2025-02-10 | 正常履行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价稳定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当公司某一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以稳定公司股价:一是公司回购股票;二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三是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公司回购股票:(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稳定股价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3)稳定股价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4)稳定股价预案所需其他程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 2022年02月10日 | 2025-02-10 | 正常履行 |
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5)实施稳定股价预案。在完成全部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之日起10个交易日后,启动相应的回购股份方案,并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公司的约束措施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在建 | 股价稳定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当公司某一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以稳定公司股价:一是公司回购股票;二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三是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0%的,则公司不再 | 2022年02月10日 | 2025-02-10 | 正常履行 |
实施回购,而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2)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3)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承诺:本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股价稳定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当公司某一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 | 2022年02月10日 | 2025-02-10 | 正常履行 |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欺诈发行上市承诺 | 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申报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或其他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的行为。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在建 | 欺诈发行上市承诺 | 本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申报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或其他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的行为。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0年1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使原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公司《公司章程》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作出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2、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服务质量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以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公司将以市场化手段,力争通过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扩张,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确保公司经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打造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经营管理团队。3、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公司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聂在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5、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回报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董事、高 | 填补被摊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 | 2022年02 | 长期 | 正常 |
级管理人员 | 薄即期回报承诺 | 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回报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月10日 | 履行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利润分配承诺 | 为建立健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若本公司未能执行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公司未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导致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赔偿责任承诺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进一步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4、上述承诺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聂在建 | 赔偿责任承诺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人进一步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4、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赔偿责任承诺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0年1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在建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本人目前乃至将来不从事、亦保证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三元生物及/或三元生物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国家法律修改或政策变动不可避免地使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三元生物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同业竞争之业务的受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或收购,三元生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本人为三元生物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函。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三元生物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聂在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鲁信资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1、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减少并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的股东吕熙安 |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保证不发生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立即停止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1、如果三元生物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三元生物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三元生物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三元生物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三元生物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将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三元生物股东大会审议。3、如果因三元生物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三元生物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有关机构/部门作出相应处罚/决定,三元生物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处罚/决定。5、在三元生物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利影响之前,三元生物不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聂在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三元生物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三元生物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三元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元生物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三元生物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3、在本人作为三元生物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果三元生物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情况的承诺 | 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 2022年02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 |
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启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袁涛、高纯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因与开封市粮食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公司 2020 年 12 月向 | 52.5 | 否 | 已判决 | 2021年3月10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1602 | 2021年3月10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 | 2022年01月28日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付货款52.5 万元及利息 | 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此项判决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 1602民初549 号”《民事判决书》,随后在执行阶段终止执行。 |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发行人诉讼事项”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污水处理) | 委托关联方代为进行污水处理 | 市场定价 | 若污水处理量不超出1000m?/天,按照单价8元/吨(污水量≦1000 m?/天)支付处理费用,若污水处理量超出1000 m?/天, | 263.74 | 100.00% | 300 | 否 | 银行结算 | 若污水处理量不超出1000m?/天,按照单价8元/吨(污水量≦1000 m?/天)支付处理费用,若污水处理量超出1000 m?/天,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出部分按照单价15元/吨(污水量>1000 m?/天) | 超出部分按照单价15元/吨(污水量>1000 m?/天) | |||||||||
合计 | -- | -- | 263.74 | -- | 300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拟向潍坊银行、兴业银行、东营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度,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聂在建及其配偶、聂在建之子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滨州群益染整有限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金额均为公司在相关银行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主债权扣除承兑保证金后的敞口金额为14,434.41万元。
担保方 | 金融机构名称 | 最高额担保金额 (万元) | 起止日 | 是否履行完毕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5,000.00 | 2021/7/1-2022/6/30 | 否 |
聂在建、程方香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 | 5,600.00 | 2021/1/7-2021/12/30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6,000.00 | 2021/2/24-2022/2/23 | 否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1,000.00 | 2021/3/3-2022/3/3 | 否 |
聂在建、程方香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16,000.00 | 2021/5/13-2022/5/12 | 否 |
滨州群益染整有限公司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 | 220.00 | 2019/10/30-2022/10/30 | 否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250.00 | 2020/10/10-2021/4/10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250.00 | 2020/10/16-2021/4/16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500.00 | 2020/9/2-2021/3/2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500.00 | 2020/4/13-2021/4/12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 | 2,940.00 | 2020/4/22-2021/3/27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500.00 | 2020/5/18-2021/5/17 | 是 |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1,162,800 | 100.00% | 101,162,800 | 10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1,162,800 | 100.00% | 101,162,800 | 100.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0,120,000 | 19.89% | 20,120,000 | 19.8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1,042,000 | 80.11% | 81,042,000 | 80.11%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1,162,800 | 100.00% | 101,162,8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原股东秦景良先生于2020年12月31日去世,根据秦景良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签署的声明并经2021年2月25日在山东省滨州市鲁滨公证处公证,秦景良持有的三元生物91万股股份由其配偶聂玉妤继承。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90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聂在建 | 境内自然人 | 61.25% | 61,964,000 | 61,964,000 |
山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6.33% | 16,520,000 | 16,520,000 | ||||
吕熙安 | 境内自然人 | 8.47% | 8,568,000 | 8,568,000 | ||||
山东科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6% | 3,600,000 | 3,600,000 | ||||
李德春 | 境内自然人 | 1.90% | 1,920,000 | 1,920,000 | ||||
张言杰 | 境内自然人 | 1.45% | 1,471,131 | 1,471,131 | ||||
程保华 | 境内自然人 | 1.34% | 1,352,000 | 1,352,000 | ||||
孙鲁杰 | 境内自然人 | 1.04% | 1,047,000 | 1,047,000 | ||||
聂玉妤 | 境内自然人 | 0.90% | 910,000 | 910,000 | ||||
韩晓峰 | 境内自然人 | 0.70% | 710,000 | 710,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聂在建与聂玉妤是兄妹关系,张言杰与孙鲁杰是夫妻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 | 不适用 |
一致行动的说明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不适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聂在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聂在建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上会师报字(2022)第314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袁涛、高纯进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2)第3149号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生物公司”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元生物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元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附注三、26收入确认方法及附注五、25所述,三元生物公司营业收入为167,532.00万元,同比增长113.91%,营业收入金额重大且为三元生物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并对重要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②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报告期各年度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报告期各年度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与同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③ 对报告期内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报关单、销售发票等原始单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④ 对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进行收入截止性测试,核查公司有无跨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情况;结合应收账款和销售额函证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⑤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1) 事项描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三元生物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合计为77,060.56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47.16%,为公司资产负债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层对以下方面的判断,会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造成影响,包括:确定哪些开支符合资本化的条件;确定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和开始计提折旧的时点;估计相应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残值及其减值情况。由于评价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涉及管理层判断,且其对报表影响重大,我们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4及财务报表附注三、16,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发生额及重要在建工程情况的披露见财务报表附注五、8及财务报表附注五、9。
(2) 审计应对
①了解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完整性、存在性和准确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包括估计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等),测试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② 在抽样的基础上,检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支出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工程物资领料单等),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评价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成本归集是否完整、准确;
③ 对期末固定资产现场实地查看,观察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盘点实物数量是否与固定资产卡片相符;实地查看在建工程完工进度,与相关工程人员进行访谈,评价工程形象进度的合理性;
④ 选取在建工程项目,通过检查与结转固定资产相关的文件和实地查看了解,结合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变化情况,评价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点是否恰当;
⑤检查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的信息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和披露。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三元生物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元生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三元生物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元生物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元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元生物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三元生物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公司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15,719,690.44 | 224,974,647.2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7,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1,359,628.59 | 70,925,282.8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872,919.44 | 279,575.8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0,111,079.16 | 8,769,868.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2,157,402.58 | 68,205,773.8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76,587.62 | 5,509,872.71 |
流动资产合计 | 805,624,307.83 | 378,665,021.2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3,339,585.50 | 282,038,984.97 |
在建工程 | 357,266,059.77 | 82,266,657.5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9,135,459.52 | 30,148,484.8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17,780.19 | 2,414,147.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274,242.04 | 5,857,205.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8,533,127.02 | 402,725,480.49 |
资产总计 | 1,634,157,434.85 | 781,390,501.7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6,733,336.50 | 200,456,904.50 |
应付账款 | 105,736,078.30 | 38,391,034.5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426,955.31 | 11,105,869.6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340,093.87 | 3,831,193.62 |
应交税费 | 3,887,287.82 | 4,834,601.12 |
其他应付款 | 463,521.68 | 121,4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6,423.03 | 148,555.31 |
流动负债合计 | 564,813,696.51 | 258,889,558.8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89,222.00 | 1,223,222.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025,951.67 | 11,364,165.0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015,173.67 | 12,587,387.12 |
负债合计 | 588,828,870.18 | 271,476,945.9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1,162,800.00 | 101,162,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2,131,990.11 | 72,131,990.1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50,581,400.00 | 46,978,600.4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21,452,374.56 | 289,640,165.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45,328,564.67 | 509,913,555.78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45,328,564.67 | 509,913,555.7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34,157,434.85 | 781,390,501.72 |
法定代表人:聂在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俊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慧慧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75,320,034.94 | 783,182,230.09 |
其中:营业收入 | 1,675,320,034.94 | 783,182,230.0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63,407,108.18 | 513,008,399.85 |
其中:营业成本 | 971,829,190.39 | 452,142,845.3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007,490.13 | 5,031,215.26 |
销售费用 | 5,467,706.41 | 3,885,756.30 |
管理费用 | 15,400,393.83 | 11,941,193.12 |
研发费用 | 59,001,226.95 | 30,340,404.22 |
财务费用 | 4,701,100.47 | 9,666,985.59 |
其中:利息费用 | 943.06 | |
利息收入 | 3,501,011.06 | 2,068,225.27 |
加:其他收益 | 8,547,823.99 | 2,793,372.5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300.00 | 441,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7,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8,114.08 | 62,868.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8,185.06 | -346,059.4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9,771,151.61 | 273,125,011.75 |
加:营业外收入 | 131,119.23 | 26,549.87 |
减:营业外支出 | 5,705.30 | 3,007,074.0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9,896,565.54 | 270,144,487.56 |
减:所得税费用 | 84,481,556.65 | 37,571,716.4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5,415,008.89 | 232,572,771.0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5,415,008.89 | 232,572,771.0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5,415,008.89 | 232,572,771.07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35,415,008.89 | 232,572,771.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5,415,008.89 | 232,572,771.0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5.29 | 2.3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29 | 2.3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聂在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俊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慧慧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73,507,926.66 | 770,802,410.8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977,730.76 | 32,599,455.6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02,409.21 | 5,024,740.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8,588,066.63 | 808,426,607.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7,000,998.38 | 519,960,027.7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432,644.17 | 23,319,660.3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5,905,758.73 | 35,589,757.4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73,309.11 | 12,189,213.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6,512,710.39 | 591,058,658.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075,356.24 | 217,367,948.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1,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25,486.00 | 25,946.91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50,000.00 | 6,846,612.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75,486.00 | 7,313,558.9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4,371,391.81 | 151,763,427.8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30,635.50 | 3,034,621.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302,027.31 | 154,798,048.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5,926,541.31 | -147,484,489.9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43.06 | 70,813,96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80,000.00 | 10,789,899.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80,943.06 | 81,603,859.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9,056.94 | -81,603,859.2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89,250.42 | -4,589,856.8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0,178,621.45 | -16,310,257.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763,600.26 | 74,073,857.6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7,942,221.71 | 57,763,600.26 |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1,162,800.00 | 72,131,990.11 | 46,978,600.40 | 289,640,165.27 | 509,913,555.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1,162,800.00 | 72,131,990.11 | 46,978,600.40 | 289,640,165.27 | 509,913,555.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02,799.60 | 531,812,209.29 | 535,415,008.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5,415,008.89 | 535,415,008.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02,799.60 | -3,602,799.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02,799.60 | -3,602,799.6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1,162,800.00 | 72,131,990.11 | 50,581,400.00 | 821,452,374.56 | 1,045,328,564.6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 | 所有者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东权益 | 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1,162,800.00 | 72,131,990.11 | 23,721,323.29 | 151,138,631.31 | 348,154,744.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1,162,800.00 | 72,131,990.11 | 23,721,323.29 | 151,138,631.31 | 348,154,744.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257,277.11 | 138,501,533.96 | 161,758,811.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2,572,771.07 | 232,572,771.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257,277.11 | -94,071,237.11 | -70,813,96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257,277.11 | -23,257,277.1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813,960.00 | -70,813,96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1,162,800.00 | 72,131,990.11 | 46,978,600.40 | 289,640,165.27 | 509,913,555.7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前身为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
有限”),注册地为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总部地址为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法定代表人为聂在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600798666556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883,800.00元。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发;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酵母粉、淀粉及淀粉糖制品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自发电和热力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属食品制造行业,主要产品为 “赤藓糖醇”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系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
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元。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并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货币性项目,是指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3)境外经营实体的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③按照上述①、②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公司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折算: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5)公司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②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③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④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1: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信用风险较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3: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组合3的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3个月以内
3个月以内 | 0.00% |
3个月-1年(含1年) | 3.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20.00% |
3-4年(含4年) | 50.00% |
4-5年(含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或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 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3)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4)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⑤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⑥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
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⑦ 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远期外汇合同、远期商品合约和利率互换,分别对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⑧ 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8、应收票据
参见本节7、“金融工具”。
9、应收账款
参见本节7、“金融工具”。10、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见本节7、“金融工具”。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2、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确认为应收账款。
正常履行合同形成的合同资产,按照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具体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7、“金融工具”。
13、合同成本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销售佣金等)。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①项减去第②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 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企业上述第①项减去第②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4、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确认标准
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15、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除对外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④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下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指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在权益法核算时,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对被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在确认投资损益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直线法及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25年 | 5.00% | 3.80%-6.3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9-15年 | 5.00% | 6.33%-10.56%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5.00% | 31.67%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5.00% | 31.67%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
①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18、在建工程
(1)包括公司基建、更新改造等发生的支出,该项支出包含工程物资;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9、借款费用
(1)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通常是指1年及1年以上)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况差额等。
(2)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则继续进行。
(3)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4)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0、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工具。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②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使用权资产的具体折旧方法如下。
(4)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2)公司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与企业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或者直线法)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名称 | 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
软件使用权 | 5年 | - |
非专有技术 | 10年 | - |
(4)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①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包括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
1)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2)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②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
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同时也不低于零。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短期薪酬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于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于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情形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6、租赁负债
于租赁期开始日,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附注三、17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7、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28、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这里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 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②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
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原则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①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② 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③ 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④ 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⑤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然后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并且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应考虑下列迹象:
<1>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到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销售赤藓糖醇、复配糖,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合同,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条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发出,对方客户收到货物,在签收单上签字时即转移货物控制权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及海关出口报关单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
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
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三、15“使用权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③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4、持有待售资产。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执行该准则对公司无实质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影响年初资产负债表项目。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商品收入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 | 2% |
水利建设基金 | 应交流转税 | 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2、税收优惠
(1) 2019年11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37001450,2019至2021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鲁财税[20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现行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其他
公司出口产品赤藓糖醇、复配糖执行“免、抵、退”的退税政策, 本报告期内赤藓糖醇、复配糖执行13%的退税率。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109.47 | 1,441.47 |
银行存款 | 257,936,112.24 | 57,762,158.79 |
其他货币资金 | 257,777,468.73 | 167,211,047.00 |
合计 | 515,719,690.44 | 224,974,647.26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257,777,468.73 | 167,211,047.00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包括远期结汇保证金4,048,569.50 元、出口池融资业务监管账户保证金10,244,580.53元,其余均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27,000.00 | 0.00 |
其中: | ||
衍生金融产品 | 327,000.00 | 0.00 |
其中: | ||
合计 | 327,000.00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1,359,628.59 | 100.00% | 0.00 | 0.00% | 141,359,628.59 | 70,925,282.83 | 100.00% | 0.00 | 0.00% | 70,925,282.8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41,359,628.59 | 100.00% | 0.00 | 0.00% | 141,359,628.59 | 70,925,282.83 | 100.00% | 0.00 | 0.00% | 70,925,282.83 |
合计 | 141,359,628.59 | 100.00% | 0.00 | 0.00% | 141,359,628.59 | 70,925,282.83 | 100.00% | 0.00 | 0.00% | 70,925,282.8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1,359,628.59 |
合计 | 141,359,628.59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571.94 | 571.94 | ||||
合计 | 571.94 | 571.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7,155,539.36 | 26.28% | |
客户二 | 17,057,388.43 | 12.07% | |
客户三 | 13,365,000.00 | 9.45% | |
客户四 | 8,779,338.96 | 6.21% | |
客户五 | 8,649,912.33 | 6.12% | |
合计 | 85,007,179.08 | 60.13%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根据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签订的《出口池融资业务协议》,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8,660,294.97元。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802,720.72 | 99.29% | 277,548.35 | 99.27% |
1至2年 | 68,171.20 | 0.69% | ||
2至3年 | 0.00% | |||
3年以上 | 2,027.52 | 0.02% | 2,027.52 | 0.73% |
合计 | 9,872,919.44 | -- | 279,575.87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面余额 | 占总金额比例 | 账龄 |
第一名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3,922,479.48 | 39.73% | 1年以内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3,719,235.40 | 37.67% | 1年以内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742,057.10 | 7.52% | 1年以内 |
第四名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358,591.60 | 3.63% | 1年以内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204,926.73 | 2.08% | 1年以内 |
合计 | 8,947,290.31 | 90.63% |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0,111,079.16 | 8,769,868.68 |
合计 | 20,111,079.16 | 8,769,868.68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8,612,987.00 | 780,921.00 |
备用金 | 8,696.51 | 5,023.46 |
应收出口退税 | 11,960,159.73 | 8,096,574.22 |
合计 | 20,581,843.24 | 8,882,518.68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2,650.00 | 112,650.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58,114.08 | 358,114.08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70,764.08 | 470,764.0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800,922.24 |
1至2年 | 555,621.00 |
3年以上 | 225,300.00 |
4至5年 | 225,300.00 |
合计 | 20,581,843.24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2,650.00 | 358,114.08 | 470,764.08 | |||
合计 | 112,650.00 | 358,114.08 | 470,764.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应收出口退税 | 应收出口退税 | 11,960,159.73 | 3个月以内 | 58.11% | |
滨州工业园财务结算中心(原工业园区财政局) | 土地保证金 | 8,386,687.00 | 3个月-1年7,832,066.00元,1至2年554,621.00元 | 40.75% | 290,424.08 |
滨州工业园财务结算中心(原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225,300.00 | 4-5年 | 1.09% | 180,240.00 |
常德泽 | 备用金 | 8,005.44 | 3个月以内 | 0.04% |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支付宝保证金 | 1,000.00 | 1-2年 | 0.00% | 100.00 |
合计 | -- | 20,581,152.17 | -- | 99.99% | 470,764.08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3,995,328.72 | 33,995,328.72 | 9,514,913.03 | 9,514,913.03 | ||
在产品 | 40,670,579.29 | 40,670,579.29 | 26,096,885.02 | 26,096,885.02 | ||
库存商品 | 14,408,454.92 | 14,408,454.92 | 18,143,603.92 | 18,143,603.92 | ||
发出商品 | 23,083,039.65 | 23,083,039.65 | 14,450,371.91 | 14,450,371.91 | ||
合计 | 112,157,402.58 | 112,157,402.58 | 68,205,773.88 | 68,205,773.88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 | 996,445.64 | 1,427,454.01 |
定期存款利息 | 114,333.33 | |
上市费用 | 5,080,141.98 | 3,968,085.37 |
合计 | 6,076,587.62 | 5,509,872.71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13,339,585.50 | 282,038,984.97 |
合计 | 413,339,585.50 | 282,038,984.9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577,256.27 | 267,498,653.60 | 1,379,726.07 | 817,456.71 | 334,273,092.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61,653.34 | 152,287,425.16 | 1,271,150.47 | 148,284.32 | 156,968,513.29 |
(1)购置 | 587,168.15 | 1,271,150.47 | 139,837.32 | 1,998,155.9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261,653.34 | 151,700,257.01 | 8,447.00 | 154,970,357.3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1,650.01 | 1,042,735.02 | 1,344,385.03 | ||
(1)处置或报废 | 10,315.10 | 1,042,735.02 | 1,053,050.12 | ||
(2)转入在建工程 | 291,334.91 | 291,334.91 | |||
4.期末余额 | 67,537,259.60 | 418,743,343.74 | 2,650,876.54 | 965,741.03 | 489,897,220.9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109,864.68 | 29,490,314.60 | 621,543.23 | 379,571.55 | 37,601,294.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7,848.94 | 21,620,266.76 | 612,350.51 | 186,197.15 | 24,886,663.36 |
(1)计提 | 2,467,848.94 | 21,620,266.76 | 612,350.51 | 186,197.15 | 24,886,663.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1,139.64 | 431,995.99 | 563,135.63 | ||
(1)处置或报废 | 4,609.80 | 431,995.99 | 436,605.79 | ||
(2)转入在建工程 | 126,529.84 | 126,529.84 | |||
4.期末余额 | 9,446,573.98 | 50,678,585.37 | 1,233,893.74 | 565,768.70 | 61,924,821.7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556,655.39 | 12,076,158.23 | 14,632,813.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556,655.39 | 12,076,158.23 | 14,632,813.6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534,030.23 | 355,988,600.14 | 1,416,982.80 | 399,972.33 | 413,339,585.5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910,736.20 | 225,932,180.77 | 758,182.84 | 437,885.16 | 282,038,984.9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9,422,579.76 | 6,411,471.53 | 12,076,158.23 | 934,950.00 | |
房屋建筑物 | 3,120,982.59 | 413,407.20 | 2,556,655.39 | 150,920.00 | |
合计 | 22,543,562.35 | 6,824,878.73 | 14,632,813.62 | 1,085,870.00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张富路89 号沿街房产 | 195,206.57 | 无法办理 |
13号车间 | 2,475,454.87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2,670,661.44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45,543,801.83 | 75,260,322.29 |
工程物资 | 11,722,257.94 | 7,006,335.28 |
合计 | 357,266,059.77 | 82,266,657.5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物法生产功能糖项目 | 4,187,246.59 | 4,187,246.59 | 6,365,111.63 | 6,365,111.63 | ||
年产5万吨赤藓糖醇及技术中心项目 | 341,356,555.24 | 341,356,555.24 | ||||
赤藓糖醇2万吨扩产项目 | 68,895,210.66 | 68,895,210.66 | ||||
合计 | 345,543,801.83 | 345,543,801.83 | 75,260,322.29 | 75,260,322.2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生物法生产功能糖项目 | 72,600.00 | 6,365,111.63 | 23,173,277.03 | 25,351,142.07 | 4,187,246.59 | 29.45% | 30% | 其他 | ||||
年产5万吨赤藓糖醇及技术中心项目 | 77,000.00 | 349,605,504.01 | 8,248,948.77 | 341,356,555.24 | 45.40% | 50% | 募股资金 |
赤藓糖醇2万吨扩产项目 | 10,000.00 | 68,895,210.66 | 50,459,940.37 | 119,355,151.03 | 123.53% | 100% | 其他 | |||||
合计 | 159,600.00 | 75,260,322.29 | 423,238,721.41 | 152,955,241.87 | 345,543,801.83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11,684,257.94 | 11,684,257.94 | 6,968,335.28 | 6,968,335.28 | ||
备用发电机组 | 760,000.00 | 722,000.00 | 38,000.00 | 760,000.00 | 722,000.00 | 38,000.00 |
合计 | 12,444,257.94 | 722,000.00 | 11,722,257.94 | 7,728,335.28 | 722,000.00 | 7,006,335.28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607,609.63 | 300,000.00 | 51,619.63 | 32,959,229.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747,188.00 | 19,747,188.00 | |||
(1)购置 | 19,747,188.00 | 19,747,188.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2,354,797.63 | 300,000.00 | 51,619.63 | 52,706,417.2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57,060.17 | 242,500.00 | 11,184.25 | 2,810,744.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9,889.36 | 30,000.00 | 10,323.96 | 760,213.32 | |
(1)计提 | 719,889.36 | 30,000.00 | 10,323.96 | 760,213.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276,949.53 | 272,500.00 | 21,508.21 | 3,570,957.7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077,848.10 | 27,500.00 | 30,111.42 | 49,135,459.5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050,549.46 | 57,500.00 | 40,435.38 | 30,148,484.8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825,577.70 | 2,373,836.65 | 15,467,463.62 | 2,320,119.54 |
应付职工薪酬税会差异 | 659,623.59 | 98,943.54 | 226,856.25 | 34,028.44 |
递延收益 | 300,000.00 | 45,000.00 | 400,000.00 | 60,000.00 |
合计 | 16,785,201.29 | 2,517,780.19 | 16,094,319.87 | 2,414,147.9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税会差异 | 153,179,344.44 | 22,976,901.67 | 75,761,100.27 | 11,364,165.04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27,000.00 | 49,050.00 | ||
合计 | 153,506,344.44 | 23,025,951.67 | 75,761,100.27 | 11,364,165.0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17,780.19 | 2,414,147.9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025,951.67 | 11,364,165.0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6,274,242.04 | 6,274,242.04 | 5,857,205.13 | 5,857,205.13 | ||
合计 | 6,274,242.04 | 6,274,242.04 | 5,857,205.13 | 5,857,205.13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36,733,336.50 | 200,456,904.50 |
合计 | 436,733,336.50 | 200,456,904.5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34,855,738.72 | 13,845,805.89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64,890,603.97 | 16,796,316.16 |
应付上市费用 | 3,430,188.68 | |
其他 | 5,989,735.61 | 4,318,723.85 |
合计 | 105,736,078.30 | 38,391,034.5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426,955.31 | 11,105,869.69 |
合计 | 11,426,955.31 | 11,105,869.69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31,193.62 | 35,372,819.33 | 32,863,919.08 | 6,340,093.8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07,143.94 | 2,107,143.94 | ||
三、辞退福利 | 441,021.69 | 441,021.69 | ||
合计 | 3,831,193.62 | 37,920,984.96 | 35,412,084.71 | 6,340,093.8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604,337.37 | 32,585,939.66 | 30,509,806.75 | 5,680,470.28 |
2、职工福利费 | 289,542.09 | 289,542.09 | ||
3、社会保险费 | 1,083,134.76 | 1,083,134.7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71,471.05 | 971,471.05 | ||
工伤保险费 | 111,663.71 | 111,663.71 | ||
4、住房公积金 | 703,945.28 | 703,945.28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6,856.25 | 710,257.54 | 277,490.20 | 659,623.59 |
合计 | 3,831,193.62 | 35,372,819.33 | 32,863,919.08 | 6,340,093.8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22,594.28 | 2,022,594.28 | ||
2、失业保险费 | 84,549.66 | 84,549.66 | ||
合计 | 2,107,143.94 | 2,107,143.94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3,399,878.78 | 4,356,858.48 |
个人所得税 | 113,193.34 | 133,752.80 |
印花税 | 49,915.00 | 13,264.88 |
房产税 | 130,040.70 | 103,072.56 |
土地使用税 | 194,260.00 | 161,108.40 |
契税 | 66,544.00 | |
合计 | 3,887,287.82 | 4,834,601.12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63,521.68 | 121,400.00 |
合计 | 463,521.68 | 121,400.00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 | 101,400.00 | 101,400.00 |
投标保证金 | 320,000.00 | 20,000.00 |
其他 | 42,121.68 | |
合计 | 463,521.68 | 121,400.0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26,423.03 | 148,555.31 |
合计 | 226,423.03 | 148,555.3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 | 溢折价摊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提利息 | 销 | ||||||||||
合计 |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23,222.08 | 134,000.08 | 689,222.00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补助 | 400,000.00 | 900,000.00 | 1,0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223,222.08 | 900,000.00 | 1,134,000.08 | 989,222.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额 | ||||||||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 138,888.90 | 33,333.36 | 105,555.54 | 与资产相关 | ||||
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资金 | 416,666.65 | 66,666.72 | 349,999.93 | 与资产相关 | ||||
滨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 65,000.00 | 10,000.00 | 5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污泥集中焚烧及供热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资金 | 202,666.53 | 24,000.00 | 178,666.53 | 与资产相关 | ||||
赤藓糖醇品牌策划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实施企业文化策划项目专项资金 | 900,000.00 | 6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223,222.08 | 900,000.00 | 1,134,000.08 | 989,222.00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1,162,800.00 | 101,162,800.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0,619,886.57 | 70,619,886.5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512,103.54 | 1,512,103.54 | ||
合计 | 72,131,990.11 | 72,131,990.1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6,978,600.40 | 3,602,799.60 | 50,581,400.00 | |
合计 | 46,978,600.40 | 3,602,799.60 | 50,581,4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9,640,165.27 | 151,138,631.3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5,415,008.89 | 232,572,771.0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602,799.60 | 23,257,277.1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0,813,96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21,452,374.56 | 289,640,165.2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41,391,361.87 | 959,406,872.77 | 772,637,070.83 | 446,309,658.37 |
其他业务 | 33,928,673.07 | 12,422,317.62 | 10,545,159.26 | 5,833,186.99 |
合计 | 1,675,320,034.94 | 971,829,190.39 | 783,182,230.09 | 452,142,845.3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1,641,391,361.87 | 1,641,391,361.87 | ||
其中: | ||||
赤藓糖醇 | 1,567,148,208.08 | 1,567,148,208.08 | ||
复配糖 | 74,243,153.79 | 74,243,153.7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641,391,361.87 | 1,641,391,361.87 | ||
其中: | ||||
境内 | 611,952,491.92 | 611,952,491.92 | ||
境外 | 1,029,438,869.95 | 1,029,438,869.95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1,641,391,361.87 | 1,641,391,361.8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19,990,157.03元,其中,119,990,157.03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75,130.64 | 2,081,640.06 |
教育费附加 | 1,275,055.99 | 892,131.45 |
房产税 | 539,236.59 | 527,007.01 |
土地使用税 | 677,585.20 | 644,433.60 |
车船使用税 | 1,240.86 | 1,660.86 |
印花税 | 689,403.52 | 140,899.3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49,837.33 | 594,754.31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48,688.59 | |
合计 | 7,007,490.13 | 5,031,215.26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2,634,132.12 | 1,841,333.83 |
差旅费 | 48,762.66 | 53,441.78 |
展览费及宣传费 | 1,075,839.57 | 733,150.90 |
佣金 | 1,263,927.04 | 891,657.16 |
其他 | 445,045.02 | 366,172.63 |
合计 | 5,467,706.41 | 3,885,756.30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7,471,614.26 | 4,319,452.49 |
无形资产摊销 | 730,213.32 | 664,389.36 |
折旧费 | 892,085.18 | 415,177.26 |
招待费 | 395,737.44 | 427,553.28 |
交通差旅 | 147,171.41 | 162,799.46 |
办公费 | 783,722.69 | 641,995.58 |
中介服务费 | 2,582,749.89 | 2,313,250.22 |
修理费 | 2,068,423.75 | 1,864,414.01 |
其他 | 328,675.89 | 1,132,161.46 |
合计 | 15,400,393.83 | 11,941,193.12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材料 | 44,569,210.79 | 21,741,441.89 |
人工费用 | 4,524,537.18 | 3,228,702.22 |
技术服务费 | 2,981,896.10 | 1,094,059.40 |
折旧及其他 | 6,925,582.88 | 4,276,200.71 |
合计 | 59,001,226.95 | 30,340,404.22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43.06 | |
减:利息收入 | 3,501,011.06 | 2,068,225.27 |
汇兑损益 | 7,473,292.42 | 11,346,709.73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727,876.05 | 388,501.13 |
合计 | 4,701,100.47 | 9,666,985.59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34,000.08 | 130,266.7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413,823.91 | 2,663,105.86 |
合计 | 8,547,823.99 | 2,793,372.58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300.00 | 441,000.00 |
合计 | -70,300.00 | 441,000.00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7,000.0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27,000.00 | |
合计 | 327,000.00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预期信用损失 | -358,114.08 | 62,868.36 |
合计 | -358,114.08 | 62,868.36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88,185.06 | -346,059.43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18,806.83 | ||
其他 | 131,119.23 | 7,743.04 | 131,119.23 |
合计 | 131,119.23 | 26,549.87 | 131,119.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01,000.00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 | 5,705.30 | 2,703,235.04 | 5,705.30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5,705.30 | 2,703,235.04 | 5,705.30 |
其他 | 2,839.02 | ||
合计 | 5,705.30 | 3,007,074.06 | 5,705.30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2,923,402.23 | 31,468,016.5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558,154.42 | 6,103,699.93 |
合计 | 84,481,556.65 | 37,571,716.4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19,896,565.5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2,984,484.8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2,518.48 |
研发经费等加计扣除影响 | -8,735,446.66 |
所得税费用 | 84,481,556.65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313,823.91 | 3,063,105.86 |
利息收入 | 3,615,344.39 | 1,953,891.94 |
其他 | 173,240.91 | 7,743.04 |
合计 | 12,102,409.21 | 5,024,740.8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 14,545,023.27 | 9,471,798.90 |
销售费用 | 2,825,411.53 | 2,024,774.58 |
其他 | 802,874.31 | 692,639.70 |
合计 | 18,173,309.11 | 12,189,213.1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土地保证金 | 4,346,612.00 | |
收工程投标保证金 | 1,950,000.00 | 1,400,000.00 |
收回远期结汇保证金 | 1,400,000.00 | 1,100,000.00 |
合计 | 3,350,000.00 | 6,846,612.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土地保证金 | 7,832,066.00 | 554,621.00 |
退回投标保证金 | 1,650,000.00 | 1,380,000.00 |
支付远期结汇保证金 | 5,448,569.50 | 1,100,000.00 |
合计 | 14,930,635.50 | 3,034,621.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定期存单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发行费用 | 4,780,000.00 | 789,899.25 |
定期存单质押办理承兑 | 10,000,000.00 | |
合计 | 4,780,000.00 | 10,789,899.2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535,415,008.89 | 232,572,771.0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358,114.08 | -62,868.3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886,663.36 | 16,191,865.2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760,213.32 | 694,389.3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8,185.06 | 346,059.4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05.30 | 2,703,235.0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7,00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17,753.69 | 4,589,856.8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300.00 | -441,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3,632.21 | -84,598.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661,786.63 | 6,188,298.1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951,628.70 | -22,302,174.9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725,516.46 | -137,069,410.3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7,219,403.28 | 114,041,525.4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075,356.24 | 217,367,948.7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应收票据背书支付固定资产购置款 | 9,273,527.06 | 11,231,484.00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7,942,221.71 | 57,763,600.2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763,600.26 | 74,073,857.6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0,178,621.45 | -16,310,257.3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7,942,221.71 | 57,763,600.26 |
其中:库存现金 | 6,109.47 | 1,441.4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7,936,112.24 | 57,762,158.7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7,942,221.71 | 57,763,600.26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7,777,468.73 | 承兑汇票、出口池融资及远期结汇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18,302,104.98 | 银行授信抵押 |
无形资产 | 29,396,484.06 | 银行授信抵押 |
应收账款 | 38,660,294.97 | 出口池融资业务质押 |
合计 | 444,136,352.74 | --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7,361,043.87 | 6.3757 | 301,959,807.40 |
欧元 | |||
港币 | |||
澳元 | 11,318.82 | 4.622 | 52,315.59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7,943,892.50 | 6.3757 | 114,404,875.41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74,574.07 | 6.3757 | 475,461.90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 33,333.36 | 其他收益 | 33,333.36 |
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资金 | 66,666.72 | 其他收益 | 66,666.72 |
滨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工业污泥集中焚烧及供热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资金 | 24,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 |
稳岗补贴 | 18,810.77 | 其他收益 | 18,810.77 |
2021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 | 47,800.00 | 其他收益 | 47,800.00 |
安全技能培训补贴 | 18,0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0 |
个税返还 | 8,470.64 | 其他收益 | 8,470.64 |
人才载体奖补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赤藓糖醇品牌策划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企业上市挂牌奖补专项资金 | 7,180,000.00 | 其他收益 | 7,180,000.00 |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款 | 90,742.50 | 其他收益 | 90,742.50 |
实施企业文化策划项目财政奖励资金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合计 | 8,547,823.99 | 8,547,823.99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
1、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货币资金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和行业进行管理。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截至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的60.13%源于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管理流动性的方法是尽可能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人民币24,081.06万元。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
(1)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境外,以外币结算,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较大。
(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带息债务,因此利率变动不会对公司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3) 价格风险
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生产所需原料,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7,000.00 | 327,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327,000.00 | 327,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远期结售汇合约采用银行报价为基础计算其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值重估价作为估值日该合约的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票面金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款项等。
9、其他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滨州群益染整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山东德衡(滨州)律师事务所 | 离任监事韩晓峰担任负责人 |
程方香 | 聂在建之妻 |
聂磊 | 聂在建之子 |
其他说明
2、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2,637,394.69 | 3,000,000.00 | 否 | 1,385,918.57 |
山东德衡(滨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服务 | 否 | 72,5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定价原则:污水处理价格参照关联方的污水处理成本后协商确定。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 | 50,000,000.00 | 2021年07月01日 | 2022年06月30日 | 否 |
聂在建、程方香 | 56,000,000.00 | 2021年01月07日 | 2021年12月30日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 | 60,000,000.00 | 2021年02月24日 | 2022年02月23日 | 否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3月03日 | 2022年03月03日 | 否 |
聂在建、程方香 | 160,000,000.00 | 2021年05月13日 | 2022年05月12日 | 否 |
滨州群益染整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2019年10月30日 | 2022年10月30日 | 否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020年10月10日 | 2021年04月10日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020年10月16日 | 2021年04月16日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年09月02日 | 2021年03月02日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年04月13日 | 2021年04月12日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 | 29,400,000.00 | 2020年04月22日 | 2021年03月27日 | 是 |
聂在建、程方香、聂磊、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年05月18日 | 2021年05月17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金额均为公司在相关银行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主债权扣除承兑保证金后的敞口金额为14,434.41万元。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267,252.00 | 2,765,581.24 |
(4)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承租房产 | - | 192,857.14 |
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购买房产 | - | 3,716,861.00 |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242,633.63 | |
应付账款 | 山东德衡(滨州)律师事务所 | 72,500.00 |
4、关联方承诺
5、其他
十一、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2019 年6 月,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为公司提供最高90.00 万金额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间为2019 年6 月25 日至2022 年6 月25 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222.09万元的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2020年6月,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为公司提供最高1,000.00 万金额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间为2020 年6 月30 日至2023 年6 月30 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2,386.15 万元的设备提供抵押担保。2021年1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为公司提供最高5,607.60 万金额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间为2021 年1 月27 日至2024 年1 月26 日,公司以滨国用(2014)第9500号土地使用权,及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40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04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19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14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39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08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03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17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05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07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37号、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138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2021年1月,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为公司提供最高460.00 万金额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间为2021 年1 月11 日至2024 年1 月11 日,公司以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6415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2021年1月,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为公司提供最高410.00 万金额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间为2021 年1 月11 日至2024 年1 月11 日,公司以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171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1月,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为公司提供最高2,400.00 万金额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间为2021 年1 月11 日至2024 年1 月11 日,公司以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331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1月,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为公司提供最高930.00万金额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间为2021 年1 月08 日至2024 年1 月07 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2,431.63万元的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3月,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为公司提供最高389.00万金额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间为2021 年3月25 日至2024 年3 月25 日,公司以滨国用(2016)第9713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6月,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为公司提供最高1,120.00万金额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间为2021 年6月21 日至2024 年6 月20 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4,139.75万元的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5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为公司提供最高16,000.00万金额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1 年5月13 日至2022 年5 月12 日,由实际控制人聂在建及程方香提供最高额保证,及公司以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2021年7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为公司提供最高5,000.00万金额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1 年7月1 日至2022 年6 月30 日,由实际控制人聂在建、程方香及聂磊提供最高额保证。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34,883,800.00 |
2、销售退回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3号),首次公开发行3,372.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2年1月28日,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份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721,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883,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6,644,640.40元。
2、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4,883,800股,共计派发134,883,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441,9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02,325,700股。上述方案尚待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由于公司之营业收入、费用、资产及负债主要与赤藓糖醇等食品添加剂业务相关,经营活动范围以及经营性资产均主要在中国大陆境内,根据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情况,公司为一个经营分部。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3,890.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47,823.9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6,7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119.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51,262.93 | |
合计 | 7,090,489.9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8.85% | 5.29 | 5.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7.94% | 5.22 | 5.2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在建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