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浙江
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12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2:30 整
2、网络投票时间:2011 年 12 月 4 日至 2011 年 12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11
年 12 月 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4 日 15:00 至 12 月 5 日 15:00。
3、股权登记日:2011 年 11 月 28 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绍兴市解放北路
289 号)
5、召集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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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人员:(1)凡在 2011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
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3)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3)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4)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2.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 《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 2011 年 11 月 19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说明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第 1 项第(2)小项、第 2 项提案涉及公司关
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
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
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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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2、登记时间:2011 年 11 月 30 日——2011 年 12 月 2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 28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
具体时间为:2011 年 12 月 5 日 9:30-11:30,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是:360705;投票简称是:震元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是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 1 至议案 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0
①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01
②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02
③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1.03
④ 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1.04
2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3.00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4.00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
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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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4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1 年 12 月 5 日下午 3:00。
2.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
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
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 13:00 即可使用;如
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
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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