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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22年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7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预计发生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21年度实际发生额定价原则
广州优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购买形象授权200,000.000200,000.00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广东气味定制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 产品1,500,000.0030,973.461,282,796.47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 商确定
购买商品、购买劳务服务购买 商品3,000,000.00550,048.420.00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 商确定

注:若因实际经营发展和拓展新业务需求,公司在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或新增关联方),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优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郑金汉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TX16G

4、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宏明路189号741号(仅限办公)

5、经营范围: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软件销售;广告制作;平面设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文艺创作;软件开发;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网络文化经营;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2,916,251.85
净资产2,813,620.11
营业收入509,093.02
净利润-80,893.28

7、关联关系说明

广州优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伟文间接控制的企业。

8、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优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气味定制化妆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郑锐涵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54AP8R4C

4、住所: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118号A栋335

5、经营范围: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个人护理用品,工艺礼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箱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2,820,357.47
净资产1,214,796.46
营业收入3,326,181.28
净利润-1,679,910.21

7、关联关系说明

广东气味定制化妆品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孙伟文之子郑锐涵实际控制的企业。

8、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气味定制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商品、销售产品及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确定具体协议内容,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的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以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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