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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暨聘任财务副总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暨聘任财务副总监的公告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林三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林三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林三华女士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林三华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林三华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过渡,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林三华女士原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即2021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29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三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泰恩康员工参与的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3%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三华女士的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林三华女士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林三华女士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财务副总监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郑汉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桂惜女士为公司财务副总监。林三华女士离职后,周桂惜女士将作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并负责本公司财务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桂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附件周桂惜女士简历

周桂惜女士,出生于1987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会计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1年11月至2015年2月,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专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5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财务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周桂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泰恩康员工参与的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36%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桂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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