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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讯传媒: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301102 证券简称:兆讯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3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8.6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14.61万元,共计1,443.24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29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4,033,306.56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27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运营站点数字媒体建设项目79,539.7779,539.77
2营销中心建设项目8,825.628,825.62
3运营总部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9,771.0029,771.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000.0012,000.00
合计130,136.39130,136.39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招股说明书》和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特审2022T00278号),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4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1运营站点数字媒体建设项目79,539.770.000.00
2营销中心建设项目8,825.621,228.631,228.63
3运营总部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9,771.00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000.000.000.00
合计130,136.391,228.631,228.63

(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996.67万元(不含税),其中保荐承销发行费用8,488.00万元(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14.61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类别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募集资金扣除金额(含税)预先支付金额
1承销费用7,818.878,288.000.00
2保荐费用188.68200.000.00
3审计、验资费用113.210.0025.00
4律师费用339.620.00110.00
5信息披露费用455.660.000.00
6其他80.630.0079.61
合计8,996.678,488.00214.61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214.61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建设项目的顺序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8.6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14.61万元,共计1,443.24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内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4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8.6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4.61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特审2022T00278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与截止2022年4月2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5、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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