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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讯传媒: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6月29日届满。现因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提名陈洪雷先生、李利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强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于红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田慧君先生将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监事会对于红冰女士、田慧君先生在监事会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洪雷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物医学工程及仪器专业、金融财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赛尔网络有限公司系统与质量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1年2月任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兆讯传媒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外,陈洪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李利华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综合处专员;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国美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助理;2006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北京工商大学培训中心行政专员;2007年11月加入兆讯传媒,历任运营中心区域专员、区域经理、大区经理,现任兆讯传媒运营中心总经理助理兼华中大区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利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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