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根据目前审计工作进度,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为确保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