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49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中国证监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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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