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前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立军 高刚 赵正挺 许怀斌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