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对方大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7号),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5,105,000股,发行价为
8.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57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492,634.90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087,265.10元。截至2020年7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23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募集资金总额 126,579,900.00发行费用 15,492,634.90
募集资金净额 111,087,265.10
其中:2021年度 累计金额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包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5,692,732.00 54,334,664.71减:银行理财产品加:理财收益 1,458,194.46 2,030,694.46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220,995.71 592,216.0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9,375,510.92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用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友谊大街支行
79380188000056281 专用存款账户 59,375,510.92
合 计 59,375,510.92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14,775,324.67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914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用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方大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认为方大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方大股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方大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附件1: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募集资金净额
111,087,265.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92,732.0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334,664.7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净额
调整后投资净额
(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承诺投资项目
1、可变信
息标签生产建设项目
否 111,087,265.10 111,087,265.10 15,692,732.00 54,334,664.71 48.91% 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1,087,265.10 111,087,265.10 15,692,732.00 54,334,664.71 48.91%合计— 111,087,265.10 111,087,265.10 15,692,732.00 54,334,664.7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14,775,324.67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914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用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