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东吴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17年10月13日,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提交了辅导备案文件, 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辅导备案材料受理
2017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辅导材料接收函》(【2017】27号),公司进入辅导阶段。
(四) 辅导备案变更
2021年8月19日,公司向山东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申报板块的说明》,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变更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备案。
公告编号:2022-035
(五) 完成辅导验收
2022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于2022年4月26日下发的《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公司在辅导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通过山东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18,889.96万元、23,289.11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20.99%、
22.09%,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