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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所有者权益为376,762,388.01元,盈余公积金为19,604,993.22元,资本公积金为151,182,555.72元,未分配利润为79,974,839.07元。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及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提议2021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交所、证监会相关规则的有关要求,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预计2022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不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马莉、刘晓阳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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