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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梁晨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晨女士、梁智睿先生(曾用名杨曦)、李家庆先生、姚培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梁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选举梁智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选举李家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选举姚培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左新宇先生、Jonathan Jun Yan先生、伍明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由于伍明生先生连任即将满六年,公司将在六年届满前完成改选工作。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左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选举Jonathan Jun Yan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 选举伍明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Jonathan Jun Yan先生、左新宇先生、伍明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4.88元/股。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4.8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433,48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7%;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4.8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2,866,97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7)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5 月 12日(周四)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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