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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耀明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股东提名常亮先生、沈旖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常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选举沈旖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4.88元/股。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4.8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433,48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7%;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4.8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2,866,97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

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7)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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