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减少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开展总规模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业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利率波动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预测,2022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略。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