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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

目 录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由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严峻复杂,为避免人员聚集,严控病毒传播风险,公司建议计划参会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安徽省蚌埠市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48小时核酸检测、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如拟现场参会,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于2022年5月7日前进行预报名登记,获得确认后方可现场参会。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9日10:3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国(蚌埠)微电子科技园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5、会议召集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本议案已经由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由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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