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郭嘉祥、许光汀、叶宏、陈丽芳、陈强、王辉、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临-2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福安发电分公司原群英楼办公场所房产处置的议案》;
鉴于福安集控大楼已经落成投入使用,满足福安区域的办公需求,而福安群英楼二层办公场所处于闲置状态,为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闲置资产,董事会同意公司经理层依法依规处置该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支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的议案》;
2022年4月以来,我司所在地宁德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公司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组建以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为骨干和主体,以一般员工为后备的抗疫突击队,先后派出志愿者156人次前往霞浦县、蕉城七都镇及北部新区等地进行支援。为了全力做好防疫物资及志愿者后勤保障工作,尽快打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董事会同意2022年支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控制在50万元以内,并授权经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