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在疫情多点散发、能耗双控、环保政策限制、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等系列因素的影响下,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机遇与挑战并行,公司抢抓市场需求复苏的良好机遇,扎实做好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任务,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
财务管理方面,公司继续坚持以利润最大化、资产保值、增值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强化资金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全面细化预算,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一、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对比
单位:万元
名 称
名 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比上年增减金额 | 2021年比上年增减% |
营业收入 | 297,810.04 | 220,696.30 | 77,113.74 | 34.94% |
净利润 | 29,953.36 | 7,153.68 | 22,799.69 | 318.71%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 36,055.26 | 19,529.03 | 16,526.23 | 84.62% |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 133,613.61 | 106,360.98 | 27,252.63 | 25.62% |
每股收益(元) | 0.4917 | 0.1174 | 0.37 | 318.71% |
每股净资产(元) | 2.19 | 1.75 | 0.45 | 25.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96% | 6.96% | 18.00% | 258.5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59 | 0.32 | 0.27 | 84.62% |
资产负债率 | 37.40% | 39.87% | -2.47% | -6.18% |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一)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7,637.41万元,较年初增加19.52%;负债总额81,401.48万元,较年初增加1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3,613.61万元,较年初增加25.62%;年末资产负债率37.40%,较年初39.87%减少了2.47个百分点,下降6.18%。
(二)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7,810.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113.74万元;营业总成本253,535.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546.54万元;实现净利润29,953.36万元,较上年增加22,799.69万元;净利润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主要增利因素
(1)受环保、能耗双控,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2021年公司主导产品PVC树脂和烧碱销售价格同比上升,公司抓住市场有利时机,通过加强生产过程管控,确保生产装置长周期、满负荷、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同时持续聚焦产品结构优化,扩大主业增利空间,使得毛利额较上年增长43,882.84万元;
(2)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730.22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子公司岷江电化受“8.17”暴雨灾害,造成资产损失所致;
(3)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70.02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减少票据贴现,相应的贴现利息下降以及收到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375.94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商标侵权款以及赔偿补偿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主要减利因素
(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92.97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广告宣传费同比增加;
(2)管理费用同比增加6,872.82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职工薪酬,以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分摊的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同比增加756.69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加大了特种树脂及新材料产品的研发投入所致;
(4)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减少4,323.13万元,主要是2021年PVC套期保值业务亏损,以及2020年处置新疆融创城股权产生收益所致。
(三)现金流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55.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526.23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产销量及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1.64 万元, 较上年少流出9,675.32 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以及收回资产包投资项目本金及利息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5.90 万元, 较上年多流出2,730.53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并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所致。
三、财务状况变动说明
(一)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共计14家。
(二)股东权益的变动
本年度股东权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7,252.63万元,一是未分配利润增加29,953.36万元,二是资本公积减少474.47万元,三是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387.63万元,四是专项储备减少249.55万元,五是盈余公积减少4,364.34万元。
(三)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9,533,641.8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17,485,600.26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7,019,242.13元。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