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2}326号),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集团)承诺5年内通过资产和业务重组等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你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2017年12月,福马集团对上述承诺进行延期,承诺在3年内解决上述问题。2020年12月承诺到期,福马集团未履行承诺。
我局于2021年7月对福马集团出具行政监管措施(措施决定书(2021)78号),要求福马集团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积极有效地推进有关工作。2021年8月,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福马集团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中表示,将积极履行承诺事项,通过资产或业务重组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加快解决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
截至目前,福马集团仍未就履行承诺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请你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就承诺的履行尽快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请你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核实履行承诺的方案、预计完成时间,并于收到本函件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专项报告。”
公司高度重视《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将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专项报告的报送工作。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